依法行政是公部門行事的準則,
法律的執行更必須要有一致的標準,
不能羈押與否的裁決以最嚴格的標準,
但是集遊法的判斷卻是以最寬鬆的認定,
難道司法真的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
現在木可黨全黨上下的政治操作、平行宇宙的木可邏輯正在試圖綁架台灣,
司法部門若真的要建立尊嚴,獲得人民信賴,
就要拿出魄力,全面公平地依法執法,應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憂讒畏譏、寬嚴不一,難道是黑白分明的司法應該有的本色嗎?
正因為黑白分明、嚴格公平執法,是一般人對司法的認知與期待,
盲目附和木可黨包圍法院的人,更會將執法單位的不積極作為誤認是理虧,
從而強化他們錯誤的認知,進而做出更過激,甚或傷害自己的行為。
如此一來,不僅擴大他們的傷害,同時也傷害了社會的穩定和人民對司法的信心。
不要忘了,正義女神的一隻手是拿著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