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臺北市政府今年1月認為840%合法?

作者: devidevi (蜜蜜)   2024-09-04 13:20:58
※ 引述《shohei5566 (歐他尼)》之銘言:
: 都發局今年一月發了個新聞稿
: 今(24)日監察院提出市府核定京華城購物中心原址細部計畫修訂案,不當參採「都市更新建
: 築容積獎勵辦法」創設所謂「韌性城市貢獻」等三項獎勵項目,據以核給20%容積獎勵糾正
: 案,本細部計畫案係由京華城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定提出申請修訂,其變更計畫內容之合
: 宜性、公益性、對價性、適法性等,經本市都委會討論及審議確認,均符都市計畫法令程序
: 。
: 針對監察院提出糾正意見,市府都發局將進行檢討。至通案審議原則部分,亦將配合與本市
: 都委會研訂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申請案件相關審議原則,以利作為未來審查依據。
: 代表蔣市府也不覺得違法吧?
: 那蔣萬安要不要出來講話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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