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合議庭發回重審的理由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4-09-04 18:54:48
※ 引述《jemdogdog (死を呼ぶセルゲーム)》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pWeoT2o.jpg
: 合議庭打臉原審法官
: 認為沒有認真考慮檢察官申請鷄鴨的理由
: 所以發回重審
: 而且一開始就說彭的供述
: 不知道這幾天彭有沒有爆料
: 不過以目前來說
: 蚵被押的機率大大提高
從裁定文的字面詮釋來看
就算在偵察庭上裝蒜、稱「我什麼都不知道」,理論上無法騙過檢調的金睛火眼,而當初
證據力的問題,明顯證明收網太早了啊...
真的怕人家潛逃海外、永不回來的話,應該要早點從「他」字案改成「偵」字案,盡速展
開蒐證的程序,以免發生湮滅、串供等憾事。
至於彭振聲部分,這則是另一回事了
如果對法定程序具備一定認知,早該曉得應該要在狀紙上具結,證明本身想在待審期間得
到自由的意志。
但其對外的爆料,理論上民眾黨會全盤否認
因此就其言論之真偽問題,還需要額外調查、追究才行,目前來說是言之過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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