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有關柯文哲可能成立圖利罪的個人想法

作者: bower1025 (bower1025)   2024-09-05 08:18:17
「放水」也是圖利罪。
就像消防安檢人員,
跟在ktv當店長的人是朋友。
然後ktv多項安檢沒過,
但因為有交情,故意放水讓ktv 繼續營運。
就違反消防法了啊,
讓ktv能免遭裁罰就是不法利益,
就是圖利罪啊。
——
以下不講法律了
而且今天「有金流」就不止是圖利啊….
最重要「商辦4千萬」到底怎麼買的?
選舉補助款買的,
ok啊法律也沒問題,只是會被酸柯沒差就沒差
但重點是「為什麼不出示提款證據」給大家看
不是公開透明?選舉補助款進帳戶,
你把他領出來四千多萬一定有紀錄啊,
怕什麼?簡單可以打臉「憨鳥」的證據
都沒有拿起來,「公開透明」呢??
※ 引述《gyiseason (gy)》之銘言:
: 第一次在本版發文,綜合目前媒體上能看到的訊息,小弟提供一種想法。由於小弟學法律的
: ,以下見解還請大家多多指教,小弟是按照最近的週刊報導想出一種可能性,並提出一個初
: 步的法律見解:
: (特此聲明:以下論述未經查證未必完全真實,真實情況仍須司法單位釐清,小弟僅只是提
: 供一種思考的想法,並沒有要藉此侵害柯文哲主席的名譽)
: 正文開始:
: 有沒有一種情況可能是,柯文哲想要讓京華城容積率闖關,他交代下面的人,看能不能弄出
: 一個合法的方式讓京華城過,殊不知都委會的委員弄一個違法的見解。然後柯文哲交代後就
: 再也沒有去過問細節。
: (從媒體這次報導的柯的便條紙,上面寫著交代彭副市長不要搞到有人坐牢的內容參照)
: 因為今天前都發局長林洲民出來講,他說每次在跟柯文哲報告時都有提醒柯文哲可能會有圖
: 利的問題,但柯文哲說這是他作為市長的責任必須傾聽並給出意見。(參考媒體近日的新聞
: )
: 假設媒體所說為真,這邊的問題就是柯文哲知道自己在做圖利行為,圖利行為客觀上違法,
: 但柯文哲對此沒有認知,他覺得都委會的決定一定是合法的,因為自己有交代下去。這個東
: 西在刑法上我們稱作「禁止錯誤」,也就是「行為人誤以為自己的行為是合法的,但殊不知
: 其實是違法的情形。」
: 在「禁止錯誤」的處理,依照刑法的規定,必須去看說這個誤認本身是不是行為人可以去避
: 免的。而本件柯文哲知道自己在圖利京華城,但他以為這個圖利沒有違法的地方,然而這個
: 誤認其實是可以避免的(因為可以去詢問其他都委會的反對意見或是詢問其他專業人員的意
: 見,但柯選擇全面相信都委會),所以是可避免的禁止錯誤。在這個情況之下,柯文哲仍然
: 成立圖利罪。
: 這個就解釋了為什麼柯文哲先前在黃光芹的直播中提到:「對啦我是圖利京華城,但是有違
: 法嗎?」以及柯文哲到現在為止依舊泰然自若最主要的原因。
: 不知道小弟這樣的推測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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