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若沒找到金流而用實質影響力判罪你接受嗎

作者: larry8550 (佐佐木品客)   2024-09-05 14:41:20
剛剛查了一下wiki實質影響力說
結果出現了爭議案例說明
爭議案例
在龍潭購地案、二次金改案中,法官以實質影響力說,判決陳水扁有罪;法院也曾以符合
實質影響力說判決民進黨的陳哲男有罪。2013年在民進黨立委高志鵬國有市場土地租售審
判,也以實質影響力說,將高志鵬判刑。2013年林益世索賄案中,法官認定時任行政院秘
書長、立法委員兼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並未使用實質影響力,改用法定職權說,判
決林益世索賄部份無罪。但這些案例均未判決確定,法官的見解有嚴重分歧,是否要適用
實質影響力定罪,認定實質影響力的標準等,皆由法官個別心證,造成判刑標準不一,而
且受到學界的強力批評,因此推動司法改革在台灣是刻不容緩的事情
法律這麼需要定義框架的東西
居然判定標準可以由法官自由心證耶
這樣算是法治還是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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