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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重開聲押庭結果受矚目 邵琇珮辯護律師PO文預言:必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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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控在台北市長任內,處理京華城改建容積率案涉犯收賄、圖利罪嫌,
被台北地檢署聲押禁見,但台北地院裁定無保請回,北檢抗告後,高等法院昨(4日)撤
銷台北地院將他無保請回的裁定,發回北院更裁,北院今(5日)下午2點正式重開聲押庭
,最終結果備受矚目,律師蕭棋云PO文預言「押!是必然的結局」。
蕭棋云是京華城容積率案共同被告、時任台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的辯護律師,邵原
被檢方指為可能潛逃,實則她是依規請假出國度假2週,本月1日剛返台,已於本周一(2
日)被約談到案、訊後於隔天清晨4點多請回。
邵琇珮到案供詞,出現在高院撤銷北院將柯文哲無保請回裁定的理由中,顯然內容對柯不
利。
蕭棋云為邵琇珮辯護,卻PO文不看好柯文哲,更指同案在押被告、台北市府前副市長彭振
聲在台北看守所就訊內容,可能也對柯不利,是否暗示邵已與檢方步調一致,蕭在PO文中
強調「純為合理討論!我一直深信,這世界沒有顏色,只有黑白!」
不過重開聲押庭的承審法官在開庭前,已諭知因檢方限制辯護律師閱卷,為公平對待檢察
官、被告與辯護律師,並保障被告《憲法》上的防禦權,「檢察官不得於發回更裁程序提
出新事證,以免造成突襲」,意即邵琇珮應訊與彭振聲就訊筆錄,不會列入重開聲押庭的
審酌範圍,而開庭前,只有新受柯文哲委任的律師蕭奕弘得以閱卷跟上進度。
蕭棋云在自己的事務所粉專以《在押與不押之間》為題,PO文全文如下:
最近討論最熱的議題,就是民眾黨柯文哲究竟是否該受覊押?
開始這個討論,應該從3面向觀察。
1. 覊押制度目的:
覊押的一般目的於本案,最可能相關的便是防止被告串證。於柯案中,柯是民眾黨主席,
縱使請假仍對政黨有實質控制力,柯明顯可以挾政黨資源,透由媒體或其他方式向潛在共
犯或尚未受強制處分之共犯,進行串供,此由柯於關鍵被告等陸續到案後,仍持續透由媒
體發聲可見一斑。
2. 檢方現在所掌握的證據強度:
檢方明顯已補強柯無飭回當日的證據強度,這部分我們可以從高等法院就柯案檢察官聲請
羈押的聲明稿看出端倪。高等法院首先提起,依「同案被告彭振聲、朱○○(依相關新聞
可判斷為朱亞虎)、證人邵○○(按:即邵琇珮)之證述」:
A. 邵的部分是9/1返國,9/2下午應訊,柯則是於9/2凌晨即由台北地院裁定無保請回。高
院新聞稿中既然稱有審酌邵○○之證述,顯然係檢方於前次聲押柯失敗後所補強的證據!
這證據既會由高院撤銷原裁定的新聞稿所引用,必然是不利於柯的。
B. 再一進觀察,同案被告彭振聲的證述有一部分是於柯9/2凌晨無保請回前已存在的,這
部分當然已經被台北地方法院審酌,那麼高等法院新聞稿所提到的「同案被告彭振聲」部
分,想當然爾,是指「彭振聲在9/1後翻異前辭的部分」,高院既然作為撤銷原裁定的理
由,想必彭振聲的翻異之辭,必然不利於柯。
3. 高院的態度與意向
A. 高院於新聞稿中已明確認定柯有積極介入京華城的客觀情狀。
B. 高院已將羈押當否的標準揭示為「被告是否對本案情節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
短短幾天,從高院新聞稿,我們可以看出檢察官積極辦案、查找證據,終於發現了彭振聲
與邵○○等關鍵證述。羈押柯也符合羈押目的,檢察官現所掌握的證據強度也已與高院的
態度及意向相符。雖然結果未定,但淺見以為:押!是必然的結局。縱使今日台北地院因
為限制檢方不得提出新證據而維持原先無保請回裁定,柯終遭羈押的命運看來已經確定。
這一戰,檢方誓(應為「勢」)在必得。
以上是針對最終柯會否羈押的討論,不直接聯結柯是否有罪的結論。
純為合理討論!
我一直深信,這世界沒有顏色,只有黑白!
5.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雖然蕭律師說合理討論,
不過旁人眼中,會不會認為是因為聽了邵的證詞後
認為柯介入程度更深..?
讓我們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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