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台灣民眾黨FB 針對柯文哲主席被台北地方

作者: cblade (cblade)   2024-09-05 19:03:10
1.轉錄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TPPfanpage/posts/1064415671707611
2.轉錄來源︰
台灣民眾黨FB
3.轉錄內容︰
針對柯文哲主席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台灣民眾黨聲明如下:
一、自8月30日檢廉發動搜索柯文哲主席住家、辦公室及台灣民眾黨中央黨部以來,柯文
哲主席即遭受司法不公平對待,檢廉在搜索時明顯踰越搜索範圍,後續更以馬拉松式訊問
,進行非關案旨的偵訊,極力羅織罪名、斧鑿斑斑。
二、過程中,人民親眼見證檢方與特定媒體勾串洩密,踐踏法治國原則,擴大台灣社會的
鴻溝與裂痕。檢方聲押理由不充分,特定媒體獨家報導與傳聞卻漫天飛舞,偵查不公開淪
為笑柄,柯文哲主席還未走進法庭,已遭輿論千刀萬剮判處嚴厲極刑。
三、基於相同事證,前一案之地院法官裁定「無保請回」,本次之地方法院法官卻裁定「
羈押禁見」,裁定理由前後迥異之依據為何?本次裁定,法官表示「被告明知增加過高、
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據此做
為裁定羈押柯文哲之主要理由。然而,關於京華城之容積係由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以「共
識決審議」,並非由柯文哲前市長一人所決行;台北市都發局於蔣萬安市長任內
(2024.1.24﹚,亦曾發布新聞稿,說明京華城容積率變更合乎「合宜性、公益性、對價性
、適法性」,本次法官如何認定柯文哲「明知違法卻執意為之」?裁定如何服眾?!
四、在本次法院裁定中,不見任何期約賄賂之事證、更無坊間所盛傳之「不法金流」存在
,法官諭令更表明相關事證「仍有待偵查檢察官依調查所獲之具體證據查明」,如此單憑
揣測就入人於罪,扣柯文哲以「涉犯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之罪名,已對司法之嚴謹與公
正性,構成嚴峻挑戰。
五、柯文哲擔任台北市長期間,一心促進北市繁榮、為民謀福,坦蕩清廉;三十年從醫生
涯救人無數,其一生清譽不容抹黑踐踏,台灣民眾黨將堅定支持柯文哲主席捍衛清白。本
黨呼籲:司法應秉持勿枉勿縱、無罪推定原則,絕不能淪為政治工具,以臆測、片面偏頗
之證據入人於罪,值此危難時刻,台灣民眾黨將全黨上下一心、堅守崗位,發揮在野黨監
督制衡力量,秉持創黨理念與初衷,秉持「清廉、勤政、愛民、愛鄉土」價值,團結一致
、堅定前行。
4.附註、心得、想法︰
很可惜也不用太擔心阿北,黨部聲明力挺阿北,相信阿北到底,
一切都是檢方跟媒體的問題,白色力量還是會繼續向前,等司法還阿北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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