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有機會這輩子再也看不到阿北了?

作者: loveSETSUNA (味噌豆腐)   2024-09-05 21:30:07
這是羈押的期限&次數上限圖
https://i.imgur.com/eoAhQUb.png
偵查 4個月
一審 9個月 (貪汙一般應10年以下)
二審 9個月
三審 5個月
不管最後有沒有罪,理應會鴨好鴨滿,送他27個月大禮包
然後還可能會玩幾次發回更審,鴨滿5年
京華城定讞後,還可以再開始偵查大巨蛋、環南市場之類的
下次抗告再失敗,阿北應該一輩子就這樣了
https://i.imgur.com/3wXlJ9y.png
再見了 阿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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