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人我不知道 但我個人本是柯黑
原本只認為柯貪權 直到最近才認為柯貪財
契機也不是現在在吵的京華城或者之前的木可
而是監察院的選舉公報
之前那波全民查帳 本人也去跟風下載了一波來玩
結果發現KP商標 商標所有權人是柯文哲本人
但是相關的四千多元的規費居然是用政治獻金帳戶出的
(詳細金額不太確定 有點久了)
我看到的當下 只想到 木可案爆發之初
柯文哲在媒體前信誓旦旦地說出那句「絕對沒有一分錢進個人口袋」
我沒想過這句話居然可以解讀成
除了"錢"以外 "其他"不保證
商標權可是法定的"無體財產權"
民眾黨至今也沒出來說明
為何「政治獻金」可以直接這樣轉換成「個人私產」給阿北
而他本人居然還能在全國媒體面前說出這般糊弄大眾的言論
當我意識到原來柯文哲連4000多元都要貪的時候
說他看到其他那些成千上萬的資產會不起心動念?
我個人是完全不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