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全部認罪,總比在看守所好吧?

作者: darknote (黑暗筆記)   2024-09-06 11:00:13
※ 引述《ppoor2005 (Andy)》之銘言:
: 全部認罪,總比在看守所好吧?
: 因為單純這案子,至少要4年左右才會完全有結果
: 至少這4年期間,可以和年老的父母,家人團聚
: 至少這幾年,可以在外呼吸新鮮空氣了,也不要管什麼政治了啦
: 因為早就沒機會挑戰2028了,實在想不通耶
: 不是至少認罪,還可以自由個幾年嗎?
: 我一天都無法想像在看守所的日子,我想會瘋掉吧
阿北的雞鴨 要出來透氣團聚
已經是難如登天了
當然抗告還是有點機會
只是律師說已盡力 後續可能也不樂觀
一案
偵查中雞鴨含鹽鴨 共4個月
審判中雞鴨含鹽鴨 10年以下有期徒刑 123審 共14個月
10年以上~無期 123審 共20個月
阿北目前一堆案子,金流又互相錯綜的話
雞鴨大餐吃到發監應該是沒啥問題
要出來吸一下新鮮空氣大概是
就醫北檢地院這三個地方可以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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