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今天民眾黨秀商辦公契合約
商辦又開始回到話題了
但其實這是這麼多爭議裡面
這件是最容易處理的吧?
況且買也是今年五月才買
沒有很久到不可考的地步
光以下幾點澄清任何一點都可以幫忙證實吧!?
1.買家公佈匯款紀錄、若是全現金也要交代來源吧!?
2.賣家出來幫忙澄清證實是自己賣給柯文哲(然後現金還是匯款?)
3.若是全現金!那賣家收到現金後,現在放在那邊? (這我不知道可不可以查?)
4.這交易的房仲、代書出來證實交易是實實在在的
賣家據說有2位,再加上房仲或代書
至少有3-4位可以幫忙阿北澄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