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很多人都會講司法有很多爭議,未必完全可信
但我覺得司法至少比政治人物可信,政治人物因為是靠選票選上
議員或立委私下動作你根本看不到,縣市首長或總統更別提
他們都是領導級人物,有很大裁量權,約束他們的其實是選票跟後續司法調查
但因為事發跟調查通常相隔很久,也不是每個都能還清事實樣貌
司法體制的人要做什麼,就一堆法律限制,跟公務員一樣
檢察官要幹啥,大部分權力都要跟法院申請
法院的法官也是要根據檢調搜查跟被告者的辯詞證據來判決
這個法官判決有誤後面還有高等法院跟最高法院的防線守著
而且台灣大部分都過自己生活,選舉就是選前看一看投一投
很少整天再追政治的,對政治人物的約束就會少很多= =
相比之下司法人員受限各種律法限制
兩者相比,司法人員對比政治人物更值得相信
至少司法體系養不出柯文哲這種說謊10年還沒事的政治人物= =
如果他沒圖利或貪污,可能他對全台灣人民說謊還可以再說個20年
司法體系的限制至少保了下限,政治人物要骯髒的上限是一眼望不到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