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南市議員蔡淑惠涉詐領助理費被起訴 主

作者: cloudccw (.....)   2024-09-09 10:59:10
※「新聞」標題須為原新聞標題且從頭張貼 ※
1.新聞網址︰
https://reurl.cc/eyyjzR
2.新聞來源︰
ETtoday 新聞雲
3.完整新聞標題
台南市議員蔡淑惠涉詐領助理費被起訴 主動繳回533萬求輕判
4.完整新聞內容︰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刪減 ※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議員蔡淑惠被控詐領助理費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等案,經檢察官偵查
終結,認蔡淑惠共謀向市議會虛報公費助理名額或浮報公費助理薪資,藉以詐取公費助理
補助費共新台幣533萬1012元,依法提起公訴,蔡淑惠並主動繳回不法所得。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聖指出,林怡君檢察官偵辦蔡淑惠涉嫌詐領助理費違反貪
污治罪條例等案,認被告自2009年10月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擔任台南市議會議員期間
,明知「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6條規定之議員公費助
理補助費,係台南市議會編列預算支付,並非議員薪資之一部分,亦非對議員個人之實質
補貼,竟與黃姓被告、蔡姓助理、許姓助理等3人共同基於利用蔡淑惠議員身分所衍生之
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犯意聯絡,分別以黃、林及黃等3人名義(
涉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嫌部分,均另為緩起訴處分),向台南市議會虛報公
費助理名額或浮報公費助理薪資,藉以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共新台幣533萬1012元。
檢察官認為蔡淑惠與黃、蔡、許等4人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機
會詐取財物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另量刑意見部分,
經審酌被告已於偵查中主動繳回犯罪所得新台幣533萬1012元,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度

5.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已經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看來起訴後法官應該很快就可以宣判了吧,除非蔡淑惠覺得判
太重提出上訴,不然解職時間應該不會拖到下一次選舉了。
※ 「Live」、「新聞」、「轉錄」、「舊聞」及 轉錄他方內容之文章
每日發文數總上限為3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