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都有活豬「降肉」國道──台灣豬變成食物前的「死亡長征」
文字
梁玉芳
攝影
黃世澤
責任編輯/黃鈺婷
在大眾關注「雞鴨(羈押)」的法律政治攻防大戰中,國道摔死豬的新聞幾乎在輿論中波瀾
不興。事實上,光是今年(2024),在高速公路活豬跳車、掉落、接著人車閃豬、追豬的公
共安全事件,已累計8件,幾乎每個月都有活豬在國道「降肉」。
台灣依《動物保護法》而訂定的「動物運送管理辦法」自2005年公告,實施已近20年,經濟
動物運輸事故卻層出不窮,動物非死即傷,卻始終不見農業部訂出改善措施。
只要在網路搜尋「降肉」、「國道活豬」,就會看到民眾拍到的豬跳車畫面,還引用網紅「
阿翰」的九天玄女哏寫出:「800英尺~500英尺~100英尺,降肉降肉,九天玄女在召喚。
」影片中可見活豬掉落後,在路面上翻滾數圈、摔斷腿,高速行駛的車輛紛紛閃避。網友也
拍下傷豬大口喘氣的背影。
高速公路掉了4隻豬
最近的一起豬跳車事故是8月底,雙層的運豬車在國道一號北上楊梅路段追撞聯結車,車體
變形,4隻豬摔落,下層數十隻豬被重壓,另3隻直接被壓死。
摔落的4隻豬先是驚恐逃竄,一陣公路追捕後,被抓回的豬又以工程車倒掛拖吊,全程尖叫
哀嚎,歷經2小時的高張緊迫。國道交通當然也大受影響,豬死人安。
根據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統計,光是今年8月就有3起豬跳車事件;7月也有黑豬跳車,在車
道亂竄,在警察綑綁時,豬隻死亡。4月兩起跳車豬事件中,其一遭後方來車輾斃,駕駛人
應該也受到不小驚嚇。
國道散落物危害愈來愈大,交通部已經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國道散落物罰款
從9,000元提高至12,000元,一旦掉豬,運豬司機一趟的報酬就飛了。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也
打算增收國道散落物清理費用,落實「散落者付費」原則。
但是,為何台灣老是有豬在公路跳車呢?歸根究柢,還是因為台灣的肉品市場仍然奉行「活
體拍賣」制度。
「溫體豬」禁食、日曬雨淋長途運輸的痛苦真相
當先進國家都因疫情控制、動物福利、食品安全問題,而採取「在地屠宰」、「屠體評級」
制度時,台灣還有8成5的豬隻是以「活體拍賣」、屠宰後再半夜放到各肉攤無冷凍的肉攤上
,變成早市的商品。
台灣人每年吃掉的700多萬頭豬,許多都是「南豬北送」,由中南部的養豬地,長途載送到
人口集中、價格較好的北部肉品市場拍賣。有些豬甚至會繞過半個台灣被送到東部拍賣;其
中又有一半的豬須載到其他地方屠宰,所以每天都有大量豬隻在高速公路上長途旅行。
台灣人喜歡吃台灣豬,卻讓牠們在變成食物之前,受盡痛苦。這是我們享受美食時,不願知
道的真相。但生而為人,我們必須面對實相。
豬在踏上運輸車之前,為避免車程導致嘔吐,必須先禁食。車程如果特別長,運豬業者會在
前一天晚上就將豬運到肉品市場,等待拍賣,豬隻可能長達24小時都無法進食。
運豬車通常只有欄杆區隔,沒有其他遮蔽。這幾日的盛夏豔陽,讓白色肉豬曬得紅通通;冬
天則是在低溫中奔馳、雨天就讓雨淋吧。
國外經驗 v.s. 台灣無力落實的進步法令
歐盟對動物運輸的相關規定嚴格,對於長途運輸動物的車輛亦會進行抽查。圖為2021年德國
下薩克森邦(Lower Saxony)的高速公路旁,當地警方與獸醫及動物福利代表合作,檢查豬
隻運送過程是否符合動物福利標準。(攝影/Friso Gentsch/dpa/AP Images)
歐盟對動物運輸的相關規定嚴格,對於長途運輸動物的車輛亦會進行抽查。圖為2021年德國
下薩克森邦(Lower Saxony)的高速公路旁,當地警方與獸醫及動物福利代表合作,檢查豬
隻運送過程是否符合動物福利標準。(攝影/Friso Gentsch/dpa/AP Images)
看看國外經驗:日本去年(2023)發布〈農場動物運輸技術指南〉,要求運送人員應接受動
物福利的專業訓練、事先制定運送緊急應變計畫,以及在必要時諮詢獸醫師協助治療或安樂
死傷病動物。
歐盟在今年3月也檢討動物運輸的規則,包括要求運送車輛須特別設計,車體封閉、車廂通
風及溫度控制,地板也須鋪設墊料,讓經濟動物上下車及運送途中有足夠空間、舒適躺臥,
減少受苦及傷害;運送人員也必須受過特別訓練,有足夠專業應付各種突發事件,提供經濟
動物清水、食物及休息;超過8小時的旅程,尤其是跨國運輸,歐盟還會途中抽檢,確保動
物福祉──即使旅程終點,動物即將成為盤中飧。
其實台灣的法令也訂得相當進步,缺點就是「擺著好看」罷了。
「動物運送管理辦法」也和歐盟一樣,規定「動物運送人員應經運送職前講習結業,取得證
書」,而且要「每兩年接受一次在職講習」才能執行運送業務;但實際如何,沒人知道。每
天從畜牧場將動物運送到肉品拍賣市場或屠宰場的過程,運送人員、運輸工具是否符合規定
,動物是否受到良好對待並免於緊迫、受傷,並沒有任何稽查監督機制。因為缺乏人力,各
縣市的動保單位光是管同伴動物貓狗事件已疲於奔命;反正都要被吃掉的經濟動物,已無力
管轄。
再者,日本和歐盟的規定,都要求事故發生時,業者必須有緊急應變能力,必要時盡速解除
動物痛苦。台灣的實況則是,不懂動物特性的警察在公路上抓豬,著實辛苦且危險;再者,
跳車遭逮的豬若已痛苦萬分,應通知獸醫當下解除痛苦,而不是用吊車將豬由後腿倒掛再度
上路,待之如報廢品。
豬是聰明、能思考、有感知的生物,即使我們要吃掉牠,也該讓牠無痛苦地死去──這是自
1975年哲學家彼得・辛格(Peter Singer)寫下《動物解放》一書,開啟動物權運動以來,
對待經濟動物的起碼底線。
不管在哪個時代,文明程度都是以人性的增長和殘酷的減少程度來衡量,尤其是對待動物與
弱勢者的方式。台灣近年對同伴動物的關切已愛心爆表;如果我們能夠在犬貓之外,由「國
道掉落豬」為起點,關切被嵌入肉品產業中的經濟動物的苦難,「動物權利」一詞才有了平
等的意義。
看看國外經驗:日本去年(2023)發布〈農場動物運輸技術指南〉,要求運送人員應接受動
物福利的專業訓練、事先制定運送緊急應變計畫,以及在必要時諮詢獸醫師協助治療或安樂
死傷病動物。
歐盟在今年3月也檢討動物運輸的規則,包括要求運送車輛須特別設計,車體封閉、車廂通
風及溫度控制,地板也須鋪設墊料,讓經濟動物上下車及運送途中有足夠空間、舒適躺臥,
減少受苦及傷害;運送人員也必須受過特別訓練,有足夠專業應付各種突發事件,提供經濟
動物清水、食物及休息;超過8小時的旅程,尤其是跨國運輸,歐盟還會途中抽檢,確保動
物福祉──即使旅程終點,動物即將成為盤中飧。
其實台灣的法令也訂得相當進步,缺點就是「擺著好看」罷了。
「動物運送管理辦法」也和歐盟一樣,規定「動物運送人員應經運送職前講習結業,取得證
書」,而且要「每兩年接受一次在職講習」才能執行運送業務;但實際如何,沒人知道。每
天從畜牧場將動物運送到肉品拍賣市場或屠宰場的過程,運送人員、運輸工具是否符合規定
,動物是否受到良好對待並免於緊迫、受傷,並沒有任何稽查監督機制。因為缺乏人力,各
縣市的動保單位光是管同伴動物貓狗事件已疲於奔命;反正都要被吃掉的經濟動物,已無力
管轄。
再者,日本和歐盟的規定,都要求事故發生時,業者必須有緊急應變能力,必要時盡速解除
動物痛苦。台灣的實況則是,不懂動物特性的警察在公路上抓豬,著實辛苦且危險;再者,
跳車遭逮的豬若已痛苦萬分,應通知獸醫當下解除痛苦,而不是用吊車將豬由後腿倒掛再度
上路,待之如報廢品。
豬是聰明、能思考、有感知的生物,即使我們要吃掉牠,也該讓牠無痛苦地死去──這是自
1975年哲學家彼得・辛格(Peter Singer)寫下《動物解放》一書,開啟動物權運動以來,
對待經濟動物的起碼底線。
不管在哪個時代,文明程度都是以人性的增長和殘酷的減少程度來衡量,尤其是對待動物與
弱勢者的方式。台灣近年對同伴動物的關切已愛心爆表;如果我們能夠在犬貓之外,由「國
道掉落豬」為起點,關切被嵌入肉品產業中的經濟動物的苦難,「動物權利」一詞才有了平
等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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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思議 我今天才知道每個月都有豬在高速公路掉落 自私的角度來講 豬死前愈痛苦 產生
的毒素愈多吧 政府還是好好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