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誰
被先抓再找證據的話,還是要積極偵察,盡快起訴吧
畢竟這是對人權的侵犯,關一天就侵犯一天
萬一是無罪不被白關的?
如果要有對等擂臺,這種先押再調查的,至少要有一個檢察官陪同住進去看守所
這樣檢調才會積極偵辦吧。
現在這樣不對等,押著又不是我被關,當然慢慢來阿
所以對於這種還沒證據就先押的,應該要有另外的處理方法比較妥當吧
不然蘇治芬當初被白押的,有哪一個檢察官受到對應的代價?沒有阿
沒代價當然隨便押慢慢查。這樣想想也是怪怪DER。
※ 引述《oppo5566 (5566)》之銘言:
: 剛剛看到新聞
: 阿北透過律師團 請檢調在兩個月內查清狀況
: 結果有法界人士馬上出來表示:無配合必要
: 請問這到底哪邊才是對的
: 是阿北的要求太過分 還是法界不夠尊重阿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