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北檢加油希望能查到金流

作者: kim (@@@@@@@)   2024-09-10 09:31:23
※ 引述《PunkGrass (★葛瑞斯★)》之銘言:
: 一堆小草一直那邊金流金流的
: 看了就不爽
: 別忘了沒有金流也幾乎是保底圖利罪啊
: 但我知道只是這樣小草肯定無法接受
: 所以希望北檢加油 把金流找出來
: 給大家一個痛快的結局
就是因為柯文哲的金流,
沒有像應曉薇這麼單純,
威京集團→應曉薇的基金會→應曉薇領出。
所以小草目前死命抓住浮木,
就算今天抓到威京集團的金流有到柯文哲家中,
但只要中間隔了很多層,又分很多筆零星匯出,
這些小草還是會吵說檢方拼湊造假啦!
媽的綠共!民進又惹火我了!
你信不信?
就是因為金流很難100%查明,
所以才會有【圖利罪】和【財產來源不明罪】。
內政部曾經在2009年做過廉政宣導:
【貪污罪被告不說明財產來源罪之說明】
https://www.moi.gov.tw/News_Content.aspx?n=972&s=53802
由於內容太多,我直接摘要說明:
一、涉及貪污嫌疑者,【有義務向檢察官】說明自己的財產來源。
二、舉例:
如果今天一個公務人員,有了這樣的歷史背景:
(一)幫助一個人或一家公司獲得不法利益
(二)明明家中一年的各種收入(薪水+投資+出租),
只有500萬元,可是他三年後總資產暴增5000萬,
那你覺得這樣合理嗎?
三、不肯說清楚財產來源,那就是你有問題。
不要鬼扯說,財產是個人隱私。
媽的!說不清楚的財產不叫隱私,
那叫【地下經濟收入】!
因為身為一個奉公守法的人民,
你的【每一筆收入】都應該【上報國稅局】。
就像我也有一個房子出租,
雖然沒有跟國稅局連線,
但我今年五月申報綜合所得稅的時候也有報,
還因此多繳了3000多元的稅。
更何況你柯文哲身為公務員,
你怎麼可以有【地下經濟收入】?
四、那你會問說,
國稅局平時會沒事查個人財產嗎?
不會!當你涉及利用職位圖利他人的時候,
檢察官才會來查!
五、所以,只要柯文哲沒辦法說明
(一)PG用ATM存了上百萬的現金,怎麼來的
(二)買個人商辦的錢是怎麼流的
基本上你柯文哲就是有問題了!
當然我知道對有些柯粉而言,
上述的法律架構、說明、實務舉例,
你們要了解真的太困難了,
但那也沒關係!
你們就繼續在FB、PTT、Yahoo、Threads,
洗一些反智的言論,
一般人看你們除了像國蔥那種咆哮式的網路言論,
卻什麼完整論述都說不出來的時候,
時間會證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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