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陳智菡,京華城也有行政法院判決…

作者: carlkan (煩躁中)   2024-09-10 13:16:45
※ 引述《EPIRB406 ()》之銘言:
: ※ 引述《lavarslaker (球爸)》之銘言:
: : 跟這個黨的人,幾乎已經很難用正常人邏輯跟他們溝通了,
: : 反正他們要的只是一直吵,而不是為了道理而爭。
: : 我告訴陳智菡,
: : 台北市跟京華城也有行政法院判決,
: : 行政法院判的是:
: : 北市府不需要給京華城560%以上的一分一毛
: : 然後柯文哲不按行政法院判決走,
: : 反向大放送容積給京華城
: : 為什麼柯文哲不按行政法院判決的結果走?
: : 為什麼?
: : 為什麼?
: : 為什麼?
: : 按行政法院指示走,今天會有北檢來嗎?
: : 無理取鬧
: 這篇根本沒釐清事實,京華城一開始容積率
: 是678%,後來郝龍斌時期把他變成392%,
: 監察院糾正後恢復560%,但是京華城想要維持
: 樓地板面積跟一開始678%一樣,打行政訴訟敗
: 訴剩法定容積率560%,並不是超過560%就違
: 法…
你好像也不完整
1. 一開始京華城的允建面積(就是後來換算成678%容積)條件,就是建立在
京華城要與附近地主一同開發的前提上,但是京華城擺不平其他地主
台北市政府最後也同意與附近地主解綁,讓京華城可以自己蓋好開發。
但蓋好之後,郝龍斌因為京華城沒有完成當初一起開發的條件
,才將容積率變回392%,所以京華城沒有完成當初條件,沒有拿到678%
看來並不無辜。
2. 另外,已經使用允建面積蓋好的京華城,縱使土地容積率變更,但建物本不受影響
。後來是沈慶京自己拆掉京華城,又想用使用原來的允建面積,才會發生現在所熟知
在柯文哲任內從392% 560% 678% 840%的這整段過程。
3. 關於1.的部分,另有110上707判決(不是678%的那個判決),判台北市政府勝訴。
總共至少有2個以上案件,法院都背書不讓京華城拿允建面積一事勒索北市府,
換言之,超過法定560%容積的部分,確實就有圖利的問題。
4. 上開判決的意義除了背書郝龍斌1.變動合法外,因為沈慶京在該案
一直要求台北市政府吐回當初京華城為拿到允建面積所捐贈的土地跟2億2千萬
但現在大家都其實都知道
沈慶京已經從柯文哲手上拿到超過當初允建面積的容積
卻還在起訴請求拿回(在蔣市府任內才敗訴確定)上開捐贈
所沈慶京的貪婪有多大,行賄的可能性就有多大。
5. 附近地主解綁以後的支線,就可以連連看到美鳳跟她老公的都更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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