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京華城蓋章來龍去脈阿苗整理

作者: xra686 (索拉)   2024-09-11 03:57:35
※ 引述 《uhbygv45》 之銘言:
: 現在狀況
: 商3 560% 合法
: 獎勵容積20% 合法
: 容積轉移30% 合法
: 另外2020年明明就有新聞
: 都有講到京華城要這樣申請了
: 怎麼當時沒有人覺得違法?
: 彭有沒有放水檢調慢慢查
: 但要說程序有問題就是在說笑話
: 還給獎勵容積就不合法勒 笑死
我完全不理解你是怎麼認為容獎20%合法,
目前為止確認容獎違法的就是監院糾正,
這次羈押庭法官也是直接引用糾正報告,
直接告訴妳,客觀來說,
京華城的容積獎勵就是違法,
你有空好好研究糾正報告全文,
前幾天還一個跟我說,監院專業嗎?
拜託,糾正案林盛豐委員、蘇麗瓊委員提,
林盛豐就是專家了好嗎,
糾正報告也告訴你,
問題就是都發局都計公展裡面
到底容積獎勵依據是什麼?
公展的都計就是這樣寫:
「本計畫有關綠建築、智慧 建築、
耐震設計等獎勵容 積本計畫未規定
事項準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
辦法」規定辦理。」
你再看看這棟不符合都更的重建案,
到底做了什麼符合公益的事情讓
市府必須給他容獎已鼓勵他的創舉?
綠建築、耐震標章、出流及抑流設計、
智慧建築、節能設計、
6%車位有充電設備給外人使用,
沒了,就這樣,就有20%容獎,
請問除了都更可以做這些拿容獎外,
什麼建案有取得過?
沒有,不用問了,蔣萬安好久以前就說了,
唯一一案,以後也不會再有。
那會不會違法?
阿苗質詢師傅的時候,
師傅當時就已經有隨口開釋,
但是你沒有聽懂,
師傅說:「我想是這樣啦,
還是要符合公平,對所有人公平,
那應該就沒問題了」
對,他違法的地方就是,
全台北市就他唯一一件不屬於都更,
然後准用都更條例容獎,
你覺得會有任何司法單位放過他嗎?
說這麼多,下個結論,
別在那邊妄想有的沒的,
小草唯一浮木李四川都說了,
行政流程合法,但是容獎並沒有合法,
行政單位最高監督機關監院糾正都出了,
沒什麼好談的,想辦法提補救方案,
讓監院同意好結案,
現在撤照不切實際,一定國賠,
川爺也是這麼說,
看起來只能繳代金,
怎麼算就慢慢談判,
公務員也是要被懲戒,
人評會還是要開,
早辦晚辦都還是要辦的,
抵死不從,監院的首長彈劾就會直接來,
當然市府肯定可以度過糾正案,
那個一切災害的源頭,
能否度過牢獄之災,我們就慢慢看,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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