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佩琪,看看高虹安,早點認罪比較好啦。現在查到陳佩琪經手的不明金流已經來到6百萬
。我們先當作只有這600萬好了,但如果是協助柯文哲洗錢,那也是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真的硬凹不認,是沒辦法減刑的喔。
陳佩琪的說法,其實都不合常理,當檢方是幼稚園程度。她去ATM存了6百萬,只解釋了為什
麼用ATM存款,是因為自己是名人所以不想去櫃檯,會有壓力(洗錢防治確認的壓力?),
但根本說不清楚為什麽有6百萬的現金。現在的薪水、稿費大多是直接匯款到帳戶,你不想
去櫃檯也有網銀,到底哪來那麽多現金分60次用ATM存到小孩的帳戶?
又說到4300萬商辦,先前就說了,柯文哲第一時間反應超級不合理。林延鳳開完記者會不到
5分鐘,柯文哲就出來承認,還自己說那是用選舉補助款買的。其實那很可能是帶風向,因
為他唯一可能合法的錢是選舉補助款,所以即便再難看,也要說那是用補助款買的。
然而,補助款也是民眾黨用匯款的方式分三筆存到柯帳戶。既然柯文哲說是無貸款全額現金
購買,那很簡單,4300萬不會是領出現金給對方吧?不管是開票還是匯款,銀行交易紀錄拿
出來不就可以證明了,就算是真的拿現金出來砸對方,也有提領的紀錄,陳佩琪說要整理後
說明,請問這是要整理多久?我看是不可能跟大眾說明了,去跟檢方說明吧。還是勸一句話
,早點認一認拼緩刑卡實在啦,難道真的要全家都當烈士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