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沒有法源依據不算違法...卡提諾法學?

作者: z3645230 (最愛淳寶)   2024-09-11 22:06:57
看到有人說沒有法源依據不算違法
京華城案560%往上增設到840%
沒有法源依據就可以做了嗎?
可以透過多數決直接做嗎?
大錯特錯
如果沒有相關法源依據
那就是「回到原本法令適用」
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25條
明確告訴你商三用地容積不得超過15%
也就是不能超過560%
所以今天不是一句沒有法源
你就可以擅自自創法令
你要先看看原本有沒有規定
阿北難道沒跟你們說要依「法」行政嗎?
既然京華城找不到可以用都更條文增加
那就是回到最初商三用地560%
沒有再增設的空間
這是目前檢院一致的看法
圖利罪很重要的違背法令
如果法令有規定
你又堅持要做
那就符合構成要件
那到底能不能超越原有法令
今天也越來越多跡象顯示無法超越
不論是菱傳媒「都委會執秘邵琇珮也認了,坦承京華城非都更區,北市府是透過變形手法讓京華城取容積獎勵。 」
還是國民黨游淑惠「京華城讓北市府硬吞800平方公尺,且柯市長要求產發局儘速配合」
即使你不相信媒體訊息
國民黨游淑惠可是說她在議會專案小組召集人期間就的確看過柯市長這份條子
而且產發局也為了不要這800平方公尺的青創空間,和京華城公文往返好幾個月
這些都在在顯示超過560%的部分違法!
不要再扯什麼沒有法源就能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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