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10元也要貪!台中資深戶籍員2年犯250罪

作者: h100733 (彩虹糖)   2024-09-12 15:59:40
1.新聞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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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28941
2.新聞來源︰三立
3.完整新聞標題
10元也要貪!台中資深戶籍員2年犯250罪 私吞6萬行政規費遭起訴
4.完整新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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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潭子區戶政事務所,一名60多歲方姓戶籍員,涉嫌從2年前的1月開始,趁著幫民眾
申請戶籍謄本、印鑑證明時,不報或短報申請件數,私吞每筆10至20元的行政規費,以1
日犯行計算1罪,總共250罪,不法所得6萬515元,台中地檢署接獲檢舉,指揮法務部廉政
署中部地區調查組等單位偵辦,近日將方姓戶籍員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偽造文
書提起公訴。
台中地檢署日前接獲情資,潭子戶政所資深戶籍員方姓男子,疑似利用經手承辦業務,侵
占民眾繳付的行政規費、中飽私囊,沒有核實繳庫,立刻指派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中
部地區調查組、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將方男帶回偵辦。
檢方調查發現,方男從20222年1月起至2023年3月間,受理民眾申請核發戶籍謄本、印鑑
證明,登入戶政資訊系統列印文件後,未依程序存檔入案,或申請張數登載不實,使得戶
政資訊系統查不到或低報民眾申請案件應付金額,每日結算時將未列帳的行政規費,占為
己有,每筆侵占金額約10至20元不等,方男侵占金額共6萬515元,,以1日犯行計算1罪,
合計250罪。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偵辦後近日偵結,將方男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
公有財物、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提起公訴,並聲請宣告沒收犯罪所得6萬515元。
5.附註、心得、想法︰
小草要不要幫這位戶籍員聲援一下?比高虹安貪得還少,區區6萬元
竟然也要貪,平均每次a個10元也爽,藍白該開始修法貪污在11萬以下除罪化了吧?
正確觀念是貪1元也是貪,沒有大貪有罪,小貪無罪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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