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司法機關也會怎麼做都行,快就好嗎?

作者: washhandaa (washhand)   2024-09-12 21:36:01
https://i.imgur.com/KTCmu2F.jpeg
照週刊的說法套用在目前的檢調也是一樣吧?
若依照潛在的弊案年份跟金額大小程度
京華城案算新案
金額也是小巫見大巫吧
辦公室裡的案子照年份先進先出的話
現在是用Super Hot Run 處理新案吧?
這樣其實 怎麼樣做都行 快就好
都代成司法機關的行為會怎麼毫無違和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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