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feedmydog (我餵狗)》之銘言:
: 北檢自以為是在那邊發新聞稿
: 耍寶 好大喜功 陳揮文很不以為然
: 因為根本沒必要發新聞稿啊
: 反而讓大家知道北檢是用什麼理由申請羈押柯文哲
: 結果第一個法官無保請回
: 第二個法官是用圖利罪涉嫌重大羈押
: 兩個法官所都不認北檢提出柯文哲有收賄啊
: 那你北檢不是滿臉豆花嗎
那個是聲押庭,又不是一審判決。
法官看的是有沒有羈押必要。
如果你都罪證鑿了還需要羈押嗎= =
現在看來是法官認為你至少就有圖利,而且第二次聲押庭還認為你有收賄可能。
這也能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