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政黑醒醒,柯文哲連圖利罪都不會有!

作者: peisc (kk)   2024-09-13 14:48:46
※ 引述《HDT (氕氘氚)》之銘言:
: ※ 引述《waynecode (韋恩咖啡)》之銘言:
: : 標題: [討論] 政黑醒醒,柯文哲連圖利罪都不會有!
: : 時間: Fri Sep 13 12:14:21 2024
: : 台灣省柯黑們,醒醒
: : 法規名稱: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 :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17 日
: : 第 34-2 條
: : 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三十年以上五層樓以下之公寓大廈合法建築物,經所有權人同意

: : 有建築物之重建,且無法劃定都市更新單元辦理重建者,得依該合法建築物原建築容

: : ;「或」符合下列條件者,得於法定容積「百分之二十」限度內放寬其建築容積:
: : 一、採綠建築規劃設計:建築基地及建築物採綠建築設計,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及通

: : 築分級評估銀級以上。
: : 二、提高結構物耐震性能:耐震能力達現行規定之一點二五倍。
: : 三、應用智慧建築技術:建築基地及建築物採智慧建築設計,取得候選智慧建築證書

: : 過智慧建築等級評估銀級以上。
: : 四、納入綠色能源:使用再生能源發電設備。
: : 五、其他對於都市環境品質有高於法規規定之具體貢獻。
: : 看清楚,後面有個「或」字
: : 後面有個「或」字,網軍中央廚房裝死啊?
: 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30年以上5層樓以下公寓大廈合法建物
: 經所有權人同意辦理原有建築物之重建,且無法劃定都市更新單元辦理重建者,得依該

: 法建築物原建築容積建築
: "或"合下列條件者,得於法定容積百分之二十限度內放寬其建築容積
: 那個"或"不是放寬30年以上5層樓以下公寓大廈合法建物,是放寬原建築容積
真的小草不要再秀下限
很明顯後段是在講前面開宗明義講很清楚
老建物(三十年以上)+五層樓下公寓大廈你無法都更的話,想換新房的住戶你要嘛按原
容積重建,要多一點容積獎勵就是找建商去談,或是地主自建達到獎勵容積的條件
家裡有房子要都更的都嘛知道容積獎勵
換算下去根本很難一坪換一坪
這就是阿北被一直砲轟
計利當計財團利的原因啊
一般人有這種好康?你要不要看看自己在護航啥?
如果這樣好康也不會台北市容一直這樣慘
人家北市黃金地段老房很多原本公設很低
可能放著收租或自己住爽爽
沒辦法換更大的幹嘛自找麻煩
所以一堆釘子戶
結果法規這樣的分號可以被小草們超譯成前面的先決條件(老房+矮樓)跟後面無關,只
要隨便的建物都可以年限未到打掉重建
然後還給你容積獎勵?
還自稱馬迷,馬迷水準沒這麼低好吧
洗這臺灣省的規定的好幾個ID
實在有夠蠢笨加上文盲不識字
跟有沒有法律知識根本無關了
不然就是跟阿北一樣壞
網軍來這故意來混淆視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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