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小草是不是忘記有東西叫財產來源不明罪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24-09-14 08:40:11
構成要件
1.是公務員
2.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至第6條罪名之嫌疑且被列為被告
3.財產有異常增加之事實
4.公務員要對可疑財產有說明義務
5.公務員違反說明義務,也就是說不清楚拉
不過小草不要急著崩潰
此罪是輕罪立法
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不明來源財產額度以下之罰金
比起圖利罪5年以上
貪污罪7年或10年以上
這真的是小點心小蛋糕
OK的
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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