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那筆450萬真的沒問題嗎?

作者: nogood (nogood)   2024-09-14 19:26:56
※ 引述《aftercome86 (高拉力)》之銘言:
: 那筆450萬所謂的肖像授權金 真的ok嗎?
: 他可是打著選舉名義販賣商品
: 最終巧立名目落入私人口袋 這沒違法?
: 所有收益不是應該進入競選專戶嗎?
:
李文宗是競總財務長
李文娟是木可掛名負責人
李文娟說木可都是哥哥在掌管
所以競總、木可的金流已經構成背信、洗錢罪嫌。
競總給木可1300萬授權金、木可給檳榔450萬肖像費
除非李文宗全部扛起來,之於李述德幫馬英九扛起來
但李文宗願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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