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4-09-15 19:01:34
※ 引述《jganet ()》之銘言:
: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解法源「全國一致」京華城還得符合這3項條件
: 風傳媒
: 鍾秉哲
: 京華城容積獎勵爭議案延燒,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控在台北市長任內涉圖利,被台北地方
: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對此,民眾黨透過「京華城解說版」懶人包強調,內政部規範一般性
: 容積獎勵20%上限為全國一致,而北市以「細部計畫」給予京華城容積獎勵,完全沒有違法
: 問題,公務員與都市計畫委員會的委員,「誰敢知法犯法?」
: https://i.imgur.com/MhCDsZt.png
: 檢廉偵辦京華城案,將重點聚焦於柯文哲主政的台北市政府,以「韌性城市貢獻」、「智慧
: 城市貢獻」及「宜居城市貢獻」為由,核予京華城法定上限20%獎勵容積率,是否涉圖
: 利、收賄。但台北地院羈押庭的裁定理由書認為,京華城容積率超過560%違背法令,將致使
: 不法利益200億餘元,等同認定京華城容積率從560%到840%間,獲得20%獎勵容積率,及30%
: 移轉容積率均涉不法。
: 對此,民眾黨以懶人包反駁,經監察院糾正後,確立京華城基地容積為560%,但這560%僅是
: 京華城容積的樓地板,而京華城要爭取增額容積也付出代價,包括透過買容積的方式取
: 得168%容積移轉,並向北市府取得112%,即法定上限的20%容積獎勵,北市府給予容積獎勵
: 是依規進行,「完全沒有違法問題。」
: 曝容積獎勵法源依據 民眾黨:非都更案也有5種工具
: 民眾黨指出,據內政部2014年1月修正的《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第34條之3規定,增額容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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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這篇報導不寫清楚這條施行細則全名?
全名叫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
是不是知道全台灣人都清楚臺北市不歸台灣省管?
然後台北市明明有自己的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啊
一直講台灣省做什麼
: 回歸都市計畫體系管理。而依照2002年4月修訂的《都市計畫法》第23條,都市計畫細
: 部計畫由各縣市政府自行核定,容積率與容積獎勵即由地方政府依據計畫目的、地方實際發
: 展需要於細部計畫訂定,經都委會審議通過後發布實施,並得作為鼓勵配合發展的獎勵
: 工具,不須再報內政部。
: 民眾黨續指,據內政部《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第10點,細部計畫的土地使用分區
: 管制,應依地區特性,按各種土地使用分區類別,分別訂定其土地使用容許項目及使用強
: 度,並就其合理性與可行性予以審議。國土署長吳欣修曾說,內政部自1991年就定調容積率
: 由地方政府細部計畫訂定,2013年也明文規定一般性容積獎勵上限不可超過20%,這是
: 所有縣市政府都委會的共識。
都講到內政部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了
怎麼又突然眼盲沒看到第八點?
審議原則第八點告訴你:
依第七點訂定之容積率,不得逾越都市計畫法省 (市) 施行細則或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
則之規定,且不得違反主要計畫有關使用強度之指導規定。
然後台北市有沒有自己容積的管制規定?
有啊,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https://www.laws.taipei.gov.tw/Law/LawSearch/LawArticleContent/FL003962
而且這個條例第一條明文規定:
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為落實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依臺北市都
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制定本自治條例。
這麼明確的自治條例規定,風傳媒整篇報導,民眾黨整個說明都不敢寫喔?
: 民眾黨說明,除了台北市,全國「非都更案」有5種容積獎勵工具,據2012年《都市計畫
: 法施行細則》增訂的第34條之2規定,無法劃定都更單元辦理重建,得依該合法建築物原
: 建築容積建築,或符合採綠建築規劃設計、提高結構物耐震性能、應用智慧建築技術、納
: 入綠色能源、其他對都市環境品質有高於法規的具體貢獻,這5項條件,得於法定容積20%
: 限度內放寬其建築容積。
: https://i.imgur.com/KD54GS4.png
: 指北市容積獎勵無通案 民眾黨:都委會審議是職權
: 民眾黨解釋,台北市沒有通案規定,是由細部計畫決定基地容積率,並由北市都委會審議
: 。據《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規定,都市計畫地區內,市府認為土地有合
: 理使用必要時,得擬定細部計畫規定地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使用,基地面積或應保留空地的
: 比率、容積率。因此,北市各地區容積率都是依自治條例以「細部計畫」核定該地區的容
: 積率,當然也包括增額容積。
什麼台北市容積獎勵無通案?
所以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條例第十一章規定是空氣嗎?
要不要叫柯文哲律師去法院主張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條例都是空氣啊
台北市每一件容積獎勵給予都不遵守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條例?
柯文哲 民眾黨 敢嗎?
: 民眾黨強調,非都更地區給予容積獎勵是於法有據,台北市與全國各縣市都有訂定「細部
: 計畫」,給予容積獎勵的權利;而台北市沒有通案容積獎勵明文規定,交由都委會審議,視
: 需求彈性處理,依規都委會可在「細部計畫」視城市需求決定容積率,且台北市都是以
: 「細部計畫」決定增額容積率上限,也就是容積的天花板。
: 民眾黨直指,台北市都市計畫中各區域「法定容積率」與「增額容積率」都是在細部計畫中
: 規範,且增額容積是經都委會審議通過,而現行《都市計畫法》或子法都未規定「民間
: 自提」都市計畫細部計畫變更案不得訂定容積獎勵;換言之,都委會審議增額容積是其職權
: ,並無違法問題。
所以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條例對你民眾黨來講是塑膠是不是?
: https://i.imgur.com/N0AWb0m.png
: 詳述京華城容積獎勵 民眾黨:都委會議全程直播
: 至於都委會為何給予京華城20%容積獎勵,民眾黨重申,非都更地區以增額容積20%上限為原
: 則是地方政府的權責,經都委會多次審議,同意京華城增額容積以法定容積50%為上限
: ,其中容積獎勵為法定容積的20%為限,而台北市並未規定通案原則,容積獎勵由都委會
: 審議,決定容積獎勵的項目與方式。
: 有關京華城20%獎勵容積項目,民眾黨則說明,在韌性城市貢獻獎勵部分,京華城以「鑽石
: 級」獲取基準容積4%獎勵,在智慧城市貢獻獎勵部分,京華城同樣以「鑽石級」獲取基
: 準容積8%獎勵,宜居城市貢獻獎勵上,京華城取得耐震設計標章、提供公眾使用服務性或
: 公益使用、整修順平道路鋪面、改善人行道,或興建公共人行陸橋等,獲取基準容積8%獎勵
: ,加總獲20%容積獎勵。
: https://i.imgur.com/p0hmZBA.png
: 民眾黨強調,人民有權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申請都市計畫變更,市府應將案件送交公
: 開展覽與都委會審議,而非延宕不送審,而都委會決議內容,市府無權刪改,且都委會全程
: 直播、公開透明,成員中外部委員占多數,都發局針對提案一一回應委員意見,每次會
: 議也都全程直播、錄音錄影,都委會通過細部計畫變更、增額容積上限,也都是法定職權。
都市計畫法第24條自提細部計畫修改的前提是要配合台北市分區計畫施行
監察院報告一開始就講明從京華城提交的細部計畫 根本看不出有什麼配合分區計畫
從全部文件也看不出有什麼配合分區計畫
打從一開始就不能用都市計畫法第24條自提修改
更別講,就算自提了,還是要受限內政部審議原則,台北市土管條例限制
你台北市為了京華城,把都市計畫法
把台北市自治條例都當塑膠,都當垃圾
要不要立一個法律叫做民眾黨想幹什麼都合法?
如果有什麼錯那一定是法律的錯 不是我民眾黨的錯啊
: https://www.storm.mg/article/5238721?mode=whole
: 備註:
京華城這件在訴訟策略上,唯一真正能打的點叫做柯文哲沒有明知違法
所以一開始柯文哲的訴訟策略是正確的
也無保飭回了
沒想到最後發現這樣政治反作用力太大
就開始凹其他的 凹什麼知情但不干涉(圖利不用干涉)
現在越發無恥 直接凹京華城合法
還到處隱匿關鍵資訊在騙人
帶頭的還是兩個律師、法律人
操 我沒印象看過這麼無恥的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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