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這是我以前發問的
藍蛆小草各種直接無視
對於領公發薪水的政治人物的私德/私生活
有兩種不同聲音
一種是:政治家/公務員是工作,只需要遵守職場規則和勞動契約就好,下班後是私生活,
付他薪水的納稅人也不能干涉,沒有知情權
另一種是:公職人員收入來自人民納稅錢,是人民公僕,有義務要坦承包含私生活的一切
不只是守法的公德,連帶性生活、家庭生活、親子生活也應該在人民有疑問時坦承交代,人
格也是政治家產品內容
一班公司面試都要身家調查還要簽署「若有申報不實,公司有權直接開除」,沒理由領納稅
錢的就不用報告私生活狀況
後者聽起來很民粹,但在重視家庭價值的國家
比如美國、日本、義大利、西班牙等
外遇背叛家庭、虐待妻兒、攻擊父母
都可能成為選舉敗選或是被公司冷凍甚至開除的原因
那各位覺得前後哪種合理
我是支持前者
雖然後者並不是沒道理,不然如果像是整天喊家庭價值的政治家,回家照三餐打小孩、對老
婆甚至父母罵三字經,也很難讓人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