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黃珊珊引用中央法規稱京華城容積合法遭批

作者: NewPacers (Mr.31)   2024-09-16 20:42:24
※ 引述《heinse (B3:神奇IDの愛貓人士)》之銘言:
: ※「新聞」標題須為原新聞標題且從頭張貼 ※
: 1.新聞網址︰
: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220428
: 2.新聞來源︰
: RTI中央廣播電臺
: 3.完整新聞標題
: 黃珊珊引用中央法規稱京華城容積合法遭批 民眾黨:地方政府有權自行訂定規範
: 4.完整新聞內容︰
: 黃珊珊引用中央法規稱京華城容積合法遭批 民眾黨:地方政府有權自行訂定規範
: 時間:2024-09-16 17:29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鄭佑漢
: https://imgur.com/2m3cEp2.jpg
: 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資料照。(圖:中央社)
: 檢廉持續偵辦京華城案,因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圖利遭法院羈押禁見,時任台北市副市
: 長、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日前在臉書發文,引用了國土管理署署長吳欣修的說法,認為內政
: 部定調容積率給予地方政府的細部計畫訂定,不超過容積獎勵20%的規範,全國一致。民
: 眾黨16日也回應,內政部與直轄市政府會依據各地方的實際情況,在都更容積獎勵的施行
: 細則中規範容積獎勵。
: 時任台北市副市長、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日前在臉書上引述了國土管理署長吳欣修的一段話
: ,認為各地方政府以細部計畫訂定容積獎勵,但原則上限都不得超過20%,黃珊珊認為,
: 京華城容積獎勵跟全國的標準一致,認為北市府都市審議委員會並未違反其原則。不過黃
: 珊珊貼文出來後,引發各界質疑,京華城從百貨商場改建成商辦大樓,並不符合都市更新
: 及容積獎勵的條件。
: 監察院過去調查京華城容積獎勵,也指出京華城改建案不符合都市更新案件,明確指出京
: 華城改建,應遵循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中的容積率管制基準來計算容積給予
: 。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16日受訪回應,內政部與直轄市政府根據地方發展的實際情況,本
: 來就可以在「都市更新容積獎勵辦法」的施行細則中訂定容積獎勵。吳怡萱說:『(原音)
: 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提及進到細部的計畫規定來規範容積獎勵,業者當
: 然可以依照都市計畫法24條來自提,台北市政府收到業者的陳情,依法進到都發局跟都審
: 委員會來討論,一切都是依法辦理。』
: 吳怡萱強調,地方政府本來就有權在施行細則中進行規範,依據都市計畫法24條分區發展
: 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都是完全依據相關規定來辦理容積審議。
: 5.附註、心得、想法︰
: 塔綠班又又又又又又翻車了
: 民眾黨說這是地方政府的權限啦
: 搞錯的是你各位
: 所以你各位還不去上卡提諾法學院的課程來惡補
: 好好理解這件事情該適用哪條法規
: 至於我就先不學習這鬼東西了
: 畢竟我還想當個正常人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第 34-2 條
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三十年以上五層樓以下之公寓大廈合法建築物,經所有權人同意辦理
原有建築物之重建,且無法劃定都市更新單元辦理重建者,得依該合法建築物原建築容積
建築;或符合下列條件者,得於法定容積百分之二十限度內放寬其建築容積:
一、採綠建築規劃設計:建築基地及建築物採綠建築設計,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及通過綠
建築分級評估銀級以上。
二、提高結構物耐震性能:耐震能力達現行規定之一點二五倍。
三、應用智慧建築技術:建築基地及建築物採智慧建築設計,取得候選智慧建築證書,且
通過智慧建築等級評估銀級以上。
四、納入綠色能源:使用再生能源發電設備。
五、其他對於都市環境品質有高於法規規定之具體貢獻。
這是所有都計法的母法,民眾黨人看不懂34-2前述嗎?
「屋齡三十年以上五層樓以下之公寓大廈合法建築物」...
黃珊珊臉書文援引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
第 25 條
都市計畫地區內,市政府認為土地有合理使用之必要時,得擬定細部計畫規定地區內土地
及建築物之使用,基地面積或基地內應保留空地之比率、容積率、基地內前後側院之深度
及寬度、停車場及建築物之高度,及有關交通、景觀、防火等事項,並依本法第二十三條
規定程序辦理。
但前題還是要回到母法啊啊啊啊啊!
吳怡萱就算了,黃大律師會不清楚?拿法條要破阿北沒圖利,根本說不通。
她還加註 #查了很久才搞懂
這個要查很久?我的老天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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