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結果論來說,其實是不同罪
最後判刑的部分,政治人物與庶民都是一樣的
該蹲多久就蹲多久
這都怨不了誰
不過在偵查部分,政治人物和庶民還真的不太一樣
如果案件被弄成了所謂「社會矚目案件」
那就很麻煩了
檢察官會有很多的手段可以讓特定人了解案情
並藉此來偵查出更多的證據
媒體當然是特定人之一
對於政治人物來說,這就有名譽受損的可能了
所以名人的律師都會告誡涉案人員儘量不要在媒體面前發言
除了有隔空串證的嫌疑
更麻煩的是一但變成社會矚目案件
檢察官就等於多了一項武器來偵辦
而這項武器的能量來源其實就是名人的聲譽
但是名人雖然偵查期間聲譽受損
但是一但確認無罪
名聲恢復的也都很快
這算是兩面刃
沒事不要被瓜田李下比較重要
※ 引述《miler22020 (小草 代號亞斯伯格)》之銘言:
: 小草堅稱
: 圖利罪不是罪 不該羈押不該關
: 京華城一切合法 沒有法律問題
: 看完滿感慨的
: 這些罪名 一堆政治人物都關過了
: 為什麼遇到柯文哲 反而在爭辯無罪?
: 柯文哲犯法 真的跟我們這些庶民一樣有責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