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小草:刑事庭不能說行政處分違法

作者: rhino0314 (鬼島夢想家)   2024-09-17 17:46:51
小草現在最新的說法是:「只有行政法院可以認定行政處分是否違法,刑事法院不能,因此
刑事法院說柯明知這個行政處分違法,並以此為理由羈押他是不對的。」
這其實是混淆不同層次的問題。沈慶京拿到的那個處分合法與否,只有行政法院可以認定及
撤銷沒錯,但這個合法與否涉及的是行政處分「效力」問題,行政處分在被撤銷前,是合法
的行政處分。
但問題是,誰可以讓這個處分有機會被行政法院檢視合法與否?沒有人阿!沈慶京拿到他滿
意的容積率,難不成會去行政法院訴請撤銷?當然不會,因此這個處分除非被行政機關依職
權撤銷,否則就會是「外觀上」合法的處分。
如果照小草的邏輯,只要處分形式上合法、沒被行政法院撤銷,法院刑事庭就不能說他違法
,那圖利罪可以廢除了。圖利罪處罰的,不就是公務員利用職務,「給予人民原本不應合法
擁有的權利」?所以在那個權利是用處分的形式給予的時候,人民本來就會拿到一個「形式
外觀上合法」的行政處分阿!而刑事法院認定的是「依法本來只能給什麼處分內容,但你卻
超出法律給多了」這件事,這當然是刑事法院能夠判斷的。
刑事法院認定的是「公務員指示做成特定內容的處分」有沒有違法,這跟行政法院沒有撤銷
原處分,因此該處分在法律上及外觀上是合法的狀態,兩件事並不衝突,不要在那邊瞎掰好
嗎?
所以說黃國昌跟黃珊珊他們最可惡的是,不斷利用資訊落差,去向民眾黨支持者們輸出這種
錯得離譜的法律觀念,讓他們以為自己是對的,然後到處去胡扯亂扯,四處獻醜還不覺得丟
臉,因為他們覺得國昌老師說的一定都是對的,卡提諾法學派,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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