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謊33詭辯的核心錯誤

作者: fdtu0928 (黑米)   2024-09-17 20:20:32
要打程序合法/都委會審議結果合法/柯文哲不知道內容且尊重專業。。。來逃避市長的
圖利罪,謊33詭辯策略有兩個核心錯誤(先不管她引用的法條合不合理):
1。當初都委會通過時公文寫法源是都計法24條,且準用都市更新規定。
妳要詭辯就應該用這個法條來詭辯。
妳現在用的其他法條,都和已成案/有多份公文佐證的京華城案無關。這只能騙騙小草而
已。
2。謊33用的這種法律觀點,只會讓人細思極恐:
若讓妳或或或或阿北成功脫罪,那是不是代表你們民眾黨可以找出法律漏洞,來讓親柯的
財團,光明正大吃人肉呀!?
這種策略,民眾黨和阿北,只會死得更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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