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應該這樣啦
柯阿北起訴書出來->北市府拿起訴書內容向京華城勒令停工或申請假處分停工->京華城不
服提行政訴訟->北市府跟京華城開始漫長的法律訴訟戰->最後看最高行政法院同意給京華
城多少容積率。
然後中間應該還會夾帶一些損害賠償的官司。
但我猜蔣市府說不定這次也不會跟京華城硬戰到底。說不定也不會強硬要對方停工。而是
找些折衷的方法,還是讓京華城蓋到完。
蔣萬安如果京華城後續收尾收的恰當,對他2032 or 2036是個加分項。他八成也不敢強硬
幹下去(
柯市府跟大巨蛋纏鬥多年的經驗就擺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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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上面講都是北市府跟京華城的事情,跟柯自己的刑事官司結果不應混在一起
※ 引述《lolahjy (我是貓,名字還沒有)》之銘言:
: 獨家/挺柯派稱圖利要件「違背法令」屬行政法?律師:錯誤觀念!
: https://news.ebc.net.tw/news/politics/443135
: 東森新聞
: 京華城案,柯文哲當時遭法官收押的理由之一,是合議庭直指柯文哲明知提高京華城容
積
: 「違背法令」,仍執意為之,然而挺柯派不滿,主張收押理由中,違背法令的「法」,
屬
: 於行政法,所以柯文哲應該是行政訴訟。
: 對此,法界人士指出,這根本是錯誤觀念,畢竟行政訴訟是指民眾對政府機關,假設要
提
: ,也是京華城向北市府提,柯文哲根本不可能提行政訴訟。
: 柯文哲因為京華城案涉犯貪汙圖利,這讓黃光芹講得很氣。節目主持人黃光芹:「由於
被
: 認定違背的法令,乃為行政法例,所以執掌刑事犯罪法官,並無權認定柯文哲有無違背
行
: 政法規。」
: 黃光芹開講,找來民眾黨議員陳世軒,兩人你一言我一句,質疑從偵辦到收押有問題。
民
: 眾黨議員陳世軒:「如果你要這樣子羈押柯文哲,那理論上這應該是要經過行政法庭的
判
: 斷判決,這個是違法的。」
: 主張應該打「行政訴訟」,刑事法官無權裁定柯文哲,但「鳩逗馬爹」先為各位解釋專
有
: 名詞。
: 行政法規、行政訴訟,是針對人民不服對行政機關,也就是政府,提出的救濟,例如被
開
: 紅單不服,得去跟警察機關打行政訴訟,或是要求繳稅不服,得去跟國稅局打行政訴訟
,
: 所以要提,也是京華城來提。
: 律師江皇樺:「你在京華城這個案件裡面,要去提行政訴訟,基本上也應該是威京集團
,
: 他對於台北市政府,他的容積獎勵,或者是給他的行政處分,他沒有辦法接受。」
: 圖利罪構成要件,包括主觀上故意圖利,使自己或他人獲得利益,違背法律(令)的行
為
: ,以及他人或自己獲得不法利益。
: 律師江皇樺:「這個違背法令,他並不是說,你今天刑事案件,他一定是要違背刑事法
令
: 才算,通通都是錯誤的。」
: 律師陳諾樺(北院前法官):「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時,一定會具體的指名,該名被
告
: 究竟是涉犯哪一條刑事法的法律規定。」
: 柯文哲遭押,支持者不滿,想從裁定書找漏洞幫阿北開脫,但別忘了法官可是專業的。
: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
罪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