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幹你娘連那個30%都有問題是怎樣????

作者: Ahhhhaaaa (果汁肥宅)   2024-09-18 18:27:21
這要討論的話,又要去看內政部的「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以及「臺北市容積移
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
目前我只看得懂一件事
臺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
第9條:
接受基地依本自治條例移入之容積加計其他依法規規定予以獎勵之容積總和,不得超過各
該建築基地法定容積之百分之五十。
前項容積總和不含都市更新獎勵及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規定獎勵之容積

>>>容積轉移+其他法規獎勵之容積,不得超過50%
且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第8條規定,容積移轉原則上不超過基準容積30%
所以容積移轉的上限是30%,容積移轉+其他法規獎勵的總計上限是50%
>>>在已經取得容積移轉30%的情況下,其他法規獎勵的容積上限是20%
這應該就是容積獎勵20%上限的限制原因,否則之前看土管條例第80-2條是可以達到30%的
,按照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第8點,只要不超過土管條例/施行細則即可
然後上述的移轉+獎勵總計50%限制,不含都更、危老獎勵的容積,都更危老可以再往上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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