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AYA6655 (YAYA)》之銘言:
: 正義:
: 不要沒有抓到證據就先押人,這樣每個人都是你可以打擊羈押的對象了
: 講難聽點,當初小英召開高端記者會,卸任後就可以先抓去看守所了,照台灣這種制度
: 真的可以先聲押了。
: 程序:
: 不要敵人的案子天天辦,時時辦,積極得跟鬼一樣,自己人的案子,拖七年不辦,
: 或乾脆裝沒看到「不必去查」。
: 這公平嗎?
: 以上就是主訴求,白癡看不懂?
司法只要不公平!
有權有勢的人,可以隨意入人於罪。
看到想幹的女生就性騷、性侵,主管還吃案!
https://youtu.be/UQBqkaQWx_o?si=OcEDQTYN3B1YM0xF
這對老百姓來說,是絕對不能忍受的!
有證據,你可以辦;沒有證據,你就不可以押人取供,羅織罪名,入人於獄。
民進黨要辦誰?我沒意見。你們標案給誰?我也沒意見。
但是,沒有確鑿的證據,嚴格的邏輯推論,你就不可以羈押任何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