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中華民國史上八次特赦

作者: Ahhhhaaaa (果汁肥宅)   2024-09-19 19:49:53
1937年1月4日,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特赦西安事變策動者張學良。
1961年10月30日,總統蔣中正特赦過失犯罪的蔡興。
1965年11月3日,總統蔣中正特赦彭明敏。
1990年5月20日,總統李登輝特赦美麗島事件27人。
2000年12月10日,總統陳水扁特赦因宗教而拒服兵役等19人、工運曾茂興、蘇炳坤。
2007年6月21日,總統陳水扁特赦白米炸彈客楊儒門。
2021年5月20日,總統蔡英文特赦布農族原住民獵人王光祿。
2022年4月22日,總統蔡英文特赦中華民國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前少將參謀長韓豫平與侍
從士張淯森。
第八次特赦滿特別的,韓豫平、張淯森犯的是貪汙治罪條例,這樣也可以特赦,要知道特
赦就等於撤回判決、完全沒犯過罪的意思,以後照樣可以從政、領良民證
這跟前面七次好像不太算是同一類的特赦吧,感覺特赦貪汙犯的意義就差很多
我知道當時藍綠都有人在幫他們尋求法律救濟、上訴,但特赦跟上訴的意義完全不同吧?
當時蔡總統是出於什麼動機、什麼目的,要去特赦貪汙犯? 不會怕觀感不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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