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Live] LIVE/批「審容積變圖利」 黃珊珊偕議

作者: ptgeorge2 (左輪小手槍)   2024-09-20 13:10:22
到底哪裡有理==?
就那兩個字,准用都更條例
准用的前提是啥?
不就是因為“知道“不能用這條法,用了就是違法
為了不違法,所以才用准用
准用兩個字不就解釋的明明白白了,還有個鳥理,還哪裡不知道違法,認真==?
※ 引述《tn00270144 (乂煞氣a夾小妹乂)》之銘言:
: 認真看過黃珊珊他們主張
: 不得不說還真有些道理
: 所以這個京華城案
: 還真的有可能是合法合規的
: 退一步說
: 這個主張法官不予以採納
: 京華城容積獎勵是不合法的。
: 但柯文哲他們不知道啊
: 圖利罪最基本要件是明知違法
: 可是柯文哲他們有按照法律來處理啊
: 最多就是法律解釋方式跟法官有不同
: 這怎麼算是明知違法呢?
: 難怪檢察官發瘋似的拼命想找到金流
: 因為只有找到金流才能定柯文哲罪
: 檢察官清楚知道,他們圖利的主張太薄弱了
: 幫北檢QQ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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