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深夜長文談死刑釋憲案 王婉諭:理解廢

作者: purue (purue)   2024-09-21 12:31:47
深夜長文談死刑釋憲案 王婉諭:理解廢死但無法支持
快新聞/深夜千字長文談死刑釋憲案 王婉諭:理解廢死但無法支持
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資料照/時代力量提供)
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資料照/時代力量提供)
即時中心/詹詠淇報導
由37名死囚共同聲請的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昨(20)日做出判決,「死刑有條件合憲」。
對此,時代力量黨主席、「小燈泡」母親王婉諭深夜也在臉書發表自己的看法,她理解廢死
的價值,但她不支持廢死,或許等到未來台灣能真正在精神疾病上落實分級分流,設置「非
監所樣態」的司法精神病院,給予犯罪者穩定的醫療協助與公權力戒護,她才相信國家讓她
有了訴請極刑外的選擇,「或許那會是我支持廢死的那一天」。
王婉諭深夜在臉書發布長文表示,「每年的3、4月對我來說,其實都格外的辛苦」,3月是
小燈泡的忌日,4月則是她們的生日月,4月23日是小燈泡的生日,今年恰好是台灣人權發展
的重要里程碑,死刑是否違憲的憲法辯論。
「事發這8年來,我有無數次被問過對於『死刑』的看法」,王婉諭坦言,但她每一次都說
不清楚,又或者或,「我根本還沒想透」。即使跟許多身旁的夥伴、倡議的專家學者對話過
多次,她仍然沒有準備好。
「我理解廢死的價值」,王婉諭相信,每個人的生命經驗,會深刻影響其理解與思考。她喜
歡孩子,甚至從小就有著希望能有很多孩子的期待與規劃,但真正接觸人權議題,是在她有
了孩子後,更是在小燈泡離開前。她相信沒有人天生下來就想使壞,在成長的過程中,因著
環境中接觸到的人,而有價值觀的輸入,長成了截然不同的樣子。「所以在理性上,我完全
能理解」。
但感性上,「我不支持廢死」,王婉諭說,在小燈泡離開前,她理解廢死,但無法支持,如
果再犯呢?被害人的正義怎麼辦?即便相信教育、相信感化的力量,但在他賦歸社會的時候
,「我們真的能確保他真正的變好了嗎?」這些疑問在小燈泡離開後,更加劇烈的在她的世
界衝撞,她更不想增加家人更多痛楚,最終決定訴求極刑。
不過,王婉諭也指出,「我不支持死刑」,就算被判決極刑,結論也與她認為的正義有很大
的差距,「就算行兇者死亡,也無法還我孩子的生命,再給我一百次機會,我都不會願意去
交換這2個生命,因為這是對小燈泡生命的羞辱」,這兩者的生命,當然不是等值的。
在量刑判決之外,王婉諭說,她在這8年說長不長、說短不短的日子中,漸漸清楚自己要的
正義是什麼,什麼才能安慰她失去孩子的痛楚。「我希望孩子的離開能換來社會更安全,讓
我其他的孩子以及更多的孩子有一個更平安成長的可能」。
王婉諭表示,因此她進入立法院後,決心推動《精神衛生法》與《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的修
法,希望社會更能理解精神障礙者面臨的困境,並且逐步建立起社區端的資源,協助精神障
礙者復原;也讓與她相同處境的被害者家屬,能在制度鍾有國家協助,找到想要的正義與所
需的安慰。
王婉諭坦言,在她的司法審判過程中,被告在多次精神鑑定中都認定沒有復原的可能,尤其
家庭與社會因素的條件,更是相當的不利。即便她已經是長期關注精神衛生議題的倡議者,
「我仍沒有信心,我們的網絡能夠接住它」。
王婉諭指出,若未來台灣能真正在精神疾病上落實分級分流,設置「非監所樣態」的司法精
神病院,給予犯罪者穩定的醫療協助與公權力的戒護。等到這一天的到來,「我才能相信國
家讓我有了訴請極刑之外的選擇,或許那會是我支持廢死的那一天」。
以下為王婉諭臉書全文
今天憲法法庭做出了死刑有條件合憲的判決。
有一篇在今年4月23日開始寫的,放在資料夾很久的文章,我希望跟大家分享。
4月23日是小燈泡的生日。
今年的生日,恰好也是台灣人權發展的重要里程碑:死刑是否違憲的憲法辯論。
每年的三、四月對我來說,其實都格外的辛苦。
三月是小燈泡的忌日,而四月則是她和我的生日。這幾年來,我可以很清楚的覺察到,自己
在這段都會特別容易低潮,量能也非常的不足。
對我來說,這段時間要好好照顧自己已經非常不容易,所以我也沒有打開這場直播,或是去
看那些事後的爬梳。
事發這八年來,我有無數次被問過對於「死刑」的看法。
坦白說,每一次我都說不清楚,又或者說,我根本還沒想透。
同仁跟我說,我和小燈泡都在這場釋憲辯論中,被提及了好幾次。坦白講,我並沒有很意外
。甚至,其實早從知道這次的辯論後,我就一直希望能夠做好準備,讓其他人詢問我意見的
時候,我能夠好好的說清楚。
然而,事實是,即使跟許多身旁的夥伴、倡議的專家學者對話過多次,我仍然沒有準備好。
不過這也沒什麼,畢竟死刑的存廢,本來就是一個艱難的議題,不是嗎?
但我也相信,正因為如此艱難,我們更需要開啟討論,讓國家、讓社會、讓自己試著思考、
尋找答案。
所以,這一次,我決定用一種很負責,又或者很不負責的方式,來面對這個問題:用這一篇
很長、很長的文章,來做自我爬梳、理清頭緒的過程,跟大家聊一聊,這八年來,甚至是養
育孩子的這十六年來,我經歷了什麼?又有什麼樣的心情?
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我沒有選擇迴避,或許已是一種願意面對的勇敢。
但我希望這能成為一種拋磚引玉,讓大家也能一起來想想。
【我理解廢死的價值】
我相信每個人的生命經驗,會深刻的影響著他的理解與思考。
我喜歡孩子,甚至從小就有著希望能有很多孩子的期待與規劃。
早在學生時期,我就會看一些關於孩子如何成長至成人的書籍。也因此,從我有孩子開始,
我已充分理解:他是獨立的個體,他不屬於任何人。
至於真正的接觸人權議題,則是在我有了孩子之後,更是在小燈泡離開之前。
在養兒育女的過程中,我清楚的感受到社會中許多對孩子的不尊重。我深刻意識,孩子當然
有他的人權,因為人權是生而為人就該擁有的。
所以某種程度上,我是因為小孩,進而認識兒童人權,再進一步的接觸人權議題。
聯合國人權公約「人權是所有人與生俱有的權利,它不分種族、性別、國籍、族裔、語言、
宗教或其他任何身分地位。人權包括生命與自由的權利、不受奴役和酷刑的權利、意見和語
言自由的權利、獲得工作和教育的權利以其其他更多權利。人人有權不受歧視地享受這些權
利」
因此,我開始去了解更多人權價值的精神,更認識了人權之父「柯扎克」這樣的人權大師。
從他與納粹的故事,一路到白色恐怖、人權團體的倡議、廢死聯盟立場,在這些探索的過程
中,打開了許多我過去曾未想過、接觸過的可能。
人權是普世價值、廢死是人權的趨勢。人的生命權不該被剝奪,如果我們期待每個孩子都能
平安長大,我們對於人和人之間的殺害無法容忍、我們又如何能接受國家剝奪人命?
還是回到孩子,接觸越來越多的孩子,我相信沒有人天生下來就想使壞,在成長的過程中,
因著環境中接觸到的人,而有價值觀的輸入,長成了截然不同的樣子。回到人性本善的相信
,會犯下重罪的他們是在成長過程中或大或小的被害者,當然這不足以合理化成「可以」傷
害他人的理由,當我們試著不要只看到孩子的壞,而是要看的孩子為什麼壞,才有機會變好
,難道大人不也是如此?
所以在理性上,我完全能理解。
【我不支持廢死】
人之所以複雜,是因為不只理性,還有感性,縱然理性如我仍是如此。
有些人說我支持廢死,也有些人抨擊我是因為選票所以才改口訴求極刑,假裝支持死刑。
事實上是,在小燈泡離開之前,我理解廢死,但我無法支持廢死。
如果再犯呢?被害人的正義呢?即便我相信教育、相信感化的力量,但在他賦歸社會的時候
,我們真的能確保他真正的變好了嗎?
更困難的是,如果他不死,怎麼還給被害人正義?家屬怎麼能接受我愛的人離開了,而他活
得好好的?他難道不用負責嗎?
這是我遲遲沒有辦法支持廢死的原因,而這些疑問,更是在小燈泡離開後更加劇烈的在我的
世界衝撞。
【我經歷了什麼】
小燈泡離開後,從檢察官到法官到各界,都在期待能聽到我們對量刑的看法,甚至不在乎我
們怎麼想,只希望我們喊「你去死」、「你下地獄吧」的高度期待。
而我又經歷了什麼?
非常感謝我的律師團,特別感謝曾威凱律師。
在事發後,我根本不知道怎麼活下去,生活過的一片混亂,一些律師的資訊從各方傳來。「
律師?為什麼律師要跟我聯繫?」、「審判的過程怎麼進行?」、「我需要律師嗎?律師能
幫我做什麼?」我甚至不知道要問誰這些問題。
查了一下這些律師們的資訊,其中威凱是朋友的朋友,他是念兒福系的,就連絡看看吧!這
當然不是我打的唯一一通,但在跟威凱的通話中,他是最能等待和傾聽我們困惑的一位,而
這也是我第一次被問到量刑(人權律師應該是支持廢死的吧?)我怯怯地說我不知道,把上
述那堆胡亂地訴說了一些,威凱讓我放心,他覺得以我們的狀態,需要的應該是諮詢的對象
,有一些能討論的對象,所以他建議組一個律師團,有支持死刑的、有支持廢死的,但需要
是能夠理性對話的,才能提供我們各種不同的觀點,讓我們做出決定。於是,我的律師團因
此而生。
第一次的偵查庭,檢察官開頭就問我:「你對量刑的訴求是什麼?」我完全不知道,我知道
他的行為讓我很痛苦,但我完全不知道他的狀況,我怎麼會有答案?
我後來才知道我這樣的反應並不尋常,就如事發那日在警局前的發言,原來出現在被害人身
上是那麼的突兀,但這些是我的直覺反應,想都沒想地脫口而出。
這些年,從很多人的看見和叩問,我也一再地反覆問自己,我是誰?我為什麼這麼怪?
成長過程中極少數被處罰的經驗,記憶中有兩次,一次是即便已用盡心力在準備,卻仍無法
達到老師的要求而被打;另一次是父親因為我弄壞了什麼打我(現在想起這件事,只記得被
打,甚至不記得弄壞了什麼),這兩次的經驗裡,我得到的是面對處罰的不理解,以及依舊
沒被討論的如何彌補及改善。
更多的生命經驗是做錯了,那我們就好好討論未來如何彌補、怎麼預防?因為處罰改變不了
什麼。
即便我看似如此理性,但事件的情緒當中,我仍會想到,孩子就是離開了,我的寶貝就這麼
離開了,那做了壞事的人,還是應該要被處罰啊,這難道不是我唯一能為他做的嗎?殺了一
個人的人卻活得好好的,這有正義?這有天理嗎?
很多人問我,你怎麼走過傷痛的?我得說,孩子離開的痛,我沒走過,我也不覺得能有走過
的一天,能做的或許只是慢慢的找到跟傷痛共處的方式。
真的太痛了,對我、對所有的家人都是。
在當時,我最想問的問題其實是:我跟他住這麼近,他如果沒有好,出來之後會不會再殺人
、會不會再殺了我其他孩子?
遺憾的是,直到司法程序終結的那一天,我都沒有得到這個答案。
我恐懼現有機制,無法確切防範再犯,也無法完成徹底教化。
因為當時,台灣並不存在任何一個有效、足夠積極的社區處遇以及追蹤關懷的機制。尤其在
行為人的家人連結薄弱、經濟狀況惡劣、人際關係貧乏的狀態下,國家並無法保證、也尚未
提出任何方案來回應,被告未來是否仍有可能產生風險。
除此之外,兇手作為精神疾患者,在面對獄中精神醫療團隊人力缺乏的情況下,監所非但無
法協助精神障礙者復健,更有可能讓他的身心狀態惡化。
在孩子離開前,我沒辦法支持廢死,在孩子離開後,我更不想增加家人更多的痛楚,這些恐
懼、擔憂、痛楚,最終,讓我們決定訴求極刑。
【我不支持死刑】
即便如此,當時對於我來說,就算判決被告極刑,這樣的結論也與我所認為的正義有很大的
距離。
就算行兇者死亡,也無法還我孩子的生命,再給我一百次機會,我都不會願意去交換這兩個
生命,因為這是對小燈泡生命的羞辱。
這兩者的生命,當然不是等值的。
死刑就算能解決有問題的人,但卻解決不了問題。
解決了他,然後呢?我其他的孩子就安全了嗎?就不會再有這樣的悲劇嗎?
長期與孩子們相處,不只自己的孩子,還有一群群年紀相仿的孩子,在觀察、理解他們的過
程中,讓我始終相信「事出必有因」的道理。孩子不會無緣無故的損壞,而這樣壞掉的大人
發生了什麼事?是我在事件之後一直想知道的答案
這幾年當中,接觸了許多的被害人,我發現我並不孤單,許多人跟我一樣想知道家人為什麼
離開?而被告又是為什麼犯案?
我曾經在某次死刑執行之後不久,寫過一篇日誌「死掉了,然後呢?」我們仍然不知道為什
麼發生了這樣的事情,我們更不知道怎麼樣去預防,這是讓我很難支持死刑的原因。
尤其在事情過後,國家、所有官員都讓我有一種:國家只要判了死刑,國家的責任就完美了
的感覺。
我們的司法把「判刑定讞」當成司法正義的終點,始終還是在追求犯罪真相、爭執犯罪量刑
,卻很少去看見犯罪成因與問題。
他們都忘記了,被害者家屬心中陰影、壓力,不會因為判決而消失,而是一輩子跟隨著他們

在司法過程中,心中有許多疑惑希望得到解釋:「對方是不是精神病患?」、「對方的動機
是什麼?」、「假釋出來後呢?我們又有什麼機制追蹤?」太多太多的問題存在我心中,但
當這些問題在我提出後,不僅得不到答案,更幾乎是所有的政府體系的人都用一種「你好奇
怪」的眼光看著我,甚至暗示家人帶我去就醫,彷彿有問題的人,是我。這些過程讓我覺得
爛透了,國家給的回應讓我感到憤怒,即便我不斷想要探尋解決之道,但我卻不斷遭逢挫折

與其加害人的死亡,我更希望國家能夠從他身上看見問題?看見我們還能做些什麼?
【在量刑判決之外】
在八年這說長不長、說短不短的日子中,我漸漸清楚了自己要的正義是什麼、什麼才能安慰
我失去孩子的痛楚。
我當然不能代表所有的被害者家屬,但對我來說,真正的救贖,或許就是參與公共事務吧!
我希望孩子的離開能換來社會更安全,讓我其他的孩子以及更多的孩子有一個更平安成長的
可能。
我「非常幸運」地在司法的過程中看見了對方些許的生命史,同時從中看到了非常多社會安
全網的破洞,以及或許能被接住但卻沒接住的生命脈絡。
他的一生中,沒有獲得任何充分的支持,社區、家庭、教育,有無數個或許能被接住,但卻
不斷墜落的時刻,這樣的生命歷程,終究讓他走上了萬劫不復的終點,更讓我孩子的生命畫
上句點。
於是,補起這些破洞,是我在立法院四年努力在做的:讓精神病患能夠走回復原的道路,讓
辛苦的人能夠有被接住的可能。
所以,我從當初訴請判決極刑的擔憂開始,決心要推動《精神衛生法》的修法,我希望能讓
社會更理解精神障礙者所面臨到的困境,並且逐步建立起社區端的資源,讓醫療、監所、家
庭之間,可以有綿密的支持網絡,去協助他們復原。
同時,我也推動《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的修法,讓跟我相同處境的被害者家屬,能夠在制度
中,能夠有國家的協助,找到他們想要的正義與所需的安慰。
這兩個重要的使命,我都在四年間做到了。
除此之外,我也盡自己所能,為許多弱勢、辛苦的人發聲,因為我知道,感受到國家、制度
遺漏自己的感覺,有多麼痛苦。
所以,比起大愛的心胸,或許我始終只是自私的希望,任何人都別再經歷我的痛苦。且與此
同時,國家給不了我的正義、給不了我的安慰,我能透過這些公共事務的參與,繼續感受小
燈泡用某種形式陪伴在我身邊,讓自己能夠好好的活下去。
如此而已。
【我有別的選擇了嗎?】
這一篇自我爬梳的文章,幾乎花了我半個月的時間,修修改改、塗塗抹抹,不斷自省、反芻
、產出。
最終,我才意識到,或許,我真正要回答的一個問題是:多年後的現在,我有沒有別的選擇

事實上,死刑長年在台灣有非常高的支持度,其背後的影響因素非常的複雜,幾乎每個人支
持的理由都不一樣,有人基於應報理論、有人希望死刑發揮威嚇效果、有人希望犯罪者被永
遠隔絕於社會之外。
死刑也是台灣社會的情緒出口。當社會破碎、法律無法撫慰人心的時候,社會看見有人殘酷
的傷害了別人的生命時,整個社會的創傷、憤怒、絕望,往往使得多數人不知所措、也無法
撫平情緒,於是,選擇死刑作為安全感寄託,或許就成了唯一的選擇。
這也是為什麼,我們應該先找出大家真正在意的問題、擔憂。
而國家的責任,就是去設法解決這種不安全感的根源,一步、一步縫合社會的裂痕。
對我來說,在我的司法審判過程中,被告在多次精神鑑定中都認定沒有復原的可能,尤其家
庭與社會因素的條件,更是相當的不利。
因此,即便我已經是一個長期關注精神衛生議題的倡議者,我仍沒有信心,我們的網絡能夠
接住它。
所以,如果未來台灣,能夠真正在精神疾病上落實分級分流,設置「非監所樣態」的司法精
神病院,給予犯罪者穩定的醫療協助與公權力的戒護。
那麼,等到這一天的到來,我才能相信國家讓我有了訴請極刑之外的選擇,或許那會是我支
持廢死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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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議題政壇最有資格提意見的大概就王了吧 但是即便他推動了一些法案 但目前當下仍無
法相信支持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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