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藍綠白互相用憲法卡Bug?

作者: rhino0314 (鬼島夢想家)   2024-09-22 15:29:59
其實真的是這樣阿
憲法機關的行為是否違反權力分立,是由憲法法庭來判斷。
藍白現在的想法是,讓憲法法庭無法運作,這樣他法律愛怎麼定就怎麼定,
因為再也沒有有權機關可以宣告立法院定的法律違憲了。
但相對地,也沒有人可以宣告行政權的行為違憲阿...
舉例來說:
1.總統拒絕公布他認為違憲的法律
2.行政院拒絕執行立法院通過、總統簽署的法律
3.行政院不鳥立院退回總預算,直接頒佈行政規則取代預算法
行政規則裡面規定預算不需要經過立法院審議
這些行為也沒有憲法法庭可以說違憲了,那就進入大違憲時代,
反正憲法法庭無法運作,大家也沒打算遵守憲法,就一起大惡搞
下面這些當然是幹話,但是要凸顯的問題是
藍白委以為憲法法庭只能制衡立法權,實際上是同時制衡其他權力
要是沒有司法權的這個制衡,那行政權可以搞的花樣比立法權多得多好嗎?
最後,其實以上都不會發生
因為憲法法庭才不會因為翁曉玲修那個法就無法運作
多少人可以開庭、多少人可以決議,這叫做審理規則制訂權
你們去看過去大法官解釋就知道,審理規制訂權是「司法固有權能」
意思是,司法權自己就能訂,根本不需要立法
就算立法了,也不代表司法權把這個固有權力讓渡出去
換句話說,一旦立法權把審理規則改到根本無法做判決的時候
司法權為了實行憲法賦予的權能,他隨時可以訂出一個新的審理規則
取代那個侵害司法權固有權限、讓司法權無法運作的舊審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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