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以後街上拿槍掃射殺人也不用判死刑嗎?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4-09-22 20:28:36
※ 引述《xxxcv (五更腸旺)》之銘言:
: 綠色大法官說如沒直接故意,不得判死刑
: 以後不只拿炸彈放路上炸死人不會判死,是不是拿槍在街上,捷運上掃射後主張沒有殺人的
: 直接故意也不會被判死刑啊?
: 感覺民進黨又幫台灣解鎖了新世界,這樣真的有比較好?
: 實在有1點5語
最高法院五十年台上字第一六九零號刑事判決:
「刑法上所謂過失,指無犯罪故意因欠缺注意致生犯罪事實者而言。故是否過失,應以對
於其行為之結果有無認識為標準,若明知有此結果而悍然為之,自不得謂係過失。」
如果已經著手預謀要實施,就是「故意」
而且是否真的沒有殺人的意思,不是靠辯護人一張嘴說了算
不過,「實質廢死」的論調,人權團體還是一樣不滿
要如何滿足他們的意念,沒有人知道
因此除非廢掉他們的發言機會,並堅持一意孤行(強制執行死刑並確定沒有冤枉好人),
否則民進黨的麻煩還是會持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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