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蔣市府都發局打臉黃珊珊

作者: win8719 (win8719)   2024-09-26 12:26:33
※ 引述《Homura (德意志國防貓)》之銘言:
: 黃珊珊:北市府在京華城案中
: 以「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25條規範法定容積
: 細部計畫審議容積上限,於法有據
: 簡七段向都發局索取資料,得到回應如下:
: https://i.imgur.com/llsP5M5.jpeg
: 「京華城案依都市計畫法24條辦理,非依自治條例第25條辦理」
: 浮木是不是又少了一根 QQ
話說民眾黨是不是開記者會自證違法阿
明知道不能用24條去通過京華城
所以想要凹25條~但是這是有事證的了
當初就是用24條~上法庭是講證據的
不是可以像民眾黨有證據還想用一張嘴凹還有小草相信了
還有就是用25條也是錯啊
民眾黨是不是看不懂中文阿
"分區"指的是一個區域~商業區 工業區這樣
不是指單一個案~單一個案分不到一個區阿
民眾黨開了這樣多記者會用法條解釋
還用到台灣省的規定
是要大家知道他國小中文沒讀好嗎
台灣省當台北市 分區變成一塊公司土地..
回去讀一下中文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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