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為什麼柯黨說的像圖利是小事?

作者: markban (馬克白)   2024-09-26 23:46:53
奇怪
柯黨是不是除了啊蔥,33是法盲律師
其他人也都不懂法律啊
選罷法第 26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二、曾犯貪污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圖利罪就在貪污罪章裡面
也就是說文哲只要一被確定罪
終生都不能選總統了
那這個文哲還有什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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