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死刑是合理的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24-10-01 09:01:14
※ 引述《jump2j (Lockel)》之銘言:
: 其實這都只是前端的、最基礎的討論而以,真正應該討論的事後端的問題
: 假設國家有剝奪生命的權力,即使死刑沒有復原可能性
: 那接下來應該討論的,是:
: 1.死刑想要達成甚麼目的
: 2.死刑是否真的能夠、必要、且合乎利益衡量的範圍內,達成這個目的
: 就1.來說
: 通常會被提出來的,無非是:
: - 嚇阻社會大眾不去犯罪
: - 修復家屬受傷的情感
: - 重建社會大眾對於司法體系的信賴,避免社會上出現各種仿效犯
: 這點都是社會大眾所接受、也應該通過大部分法學者檢驗的重要目的
: 但死刑最被質疑的地方,其實是第2.
: - 嚇阻社會大眾不去犯罪,必然要動用死刑嗎?無期徒刑的嚇阻力,有比死刑差嗎?死刑
: 的邊際效應到底是多少?
就民調來看
如果有無假釋無期徒刑存在
那支持廢死的人會大幅提高
包含我
原因是我們這種人
認為有些犯罪者應該要永遠隔絕於社會之外
跟廢死者主張讓犯人回歸社會
本來就有根本性的不同
而且你只談到嚇阻力
請問重刑犯高度再犯率你有沒有考慮在內呢?
死刑是目前唯一能夠零再犯率的刑罰
無假釋無期徒刑都還有在獄中犯罪的可能性
: - 家屬受傷的情感,真的能透過處死加害人,獲得填補嗎?滿足家屬應報的期望,是國家
: 應該去追求的公共利益嗎?
多數民眾支持廢死的國家就不談了
他們的人民支持這樣的狀態
自然也沒有你所問的問題
然而支持死刑的國家就不同了
光說有沒有辦法撫慰家屬受傷的情感而言
有太多太多太多太多的實際例子
家屬跳出來罵沒有判決死刑的法官了
就連王婉瑜這個當初事發之初還能保持相當冷靜的受害者家屬
看了犯人開庭的言論
跟她老公都也公開說出希望犯人被處極刑
一個更加經典的例子
岡村勳是一個長年推動廢死的律師
後來他的妻子遭受不幸
他才突然發現過去的自己主張是多麼的無知
現在他是死刑的堅定支持者
多年來推動被害人參加法
因為他認為日本的法律缺乏讓被害人家屬參與的機制
這樣的判決很明顯的缺少被害者家屬的意見
也就是你在問的
怎麼樣才能撫慰被害者家屬的情感?
這種事情你說沒用
廢死者說沒用
加害者說更他媽沒用
只有當事人有資格說
至於公利的部分也很好理解
如果當台灣多數國民的認知都希望有死刑存在
而在台灣的受害者家屬
也多數認知希望有死刑才能撫慰受害者在天之靈
如果沒有
那麼一群你們眼中的法盲
就開始質疑司法判決,質疑司法公正
認為判決的法官是恐龍法官,脫離社會與民情
那麼死刑的存在與執行
就能相當程度的消除這種社會群眾認知
國家應該追求一個公正的司法
國家應該要追求一個至少任多數人民信任公正的司法
那自然就是公共利益
: - 不處以死刑,真的會影響社會大眾對司法的信賴嗎?社會上真的會因為少了死刑,就出
: 現模仿犯嗎?
: 這些都需要透過嚴謹的研究數據去證明,當中橫跨心理學、社會學、犯罪學等等領域,單
: 就嚇阻犯罪、避免仿效而言,至少目前的犯罪數據,並「無法」證明這個國家需要死刑,
: 因為死刑實質上被凍結已歷有年,重大刑事犯罪不僅沒有增加,反而逐年下降。
你也說影響犯罪的不是那麼簡單的問題
你自己都說橫跨心理社會犯罪學
難道就沒有橫跨經濟學社會學嗎?
別的我不提啦
當每日詐欺犯罪金額都高達五點六億新台幣
然後被抓到後一堆緩刑,從犯主犯也就關個三五年就出來
請問誰還去搶銀行?誰還去綁票?
如果你就這麼單純的分析說
阿,死刑被凍結了,重大犯罪率降低
那好
我可不可以也簡單歸納說
阿,死刑被凍結了,詐欺犯罪率大幅提高,以數倍數十倍成長?
都他媽是廢死害的?
我直接講結論
不行
那你憑甚麼說死刑被凍結重大犯罪率就是因此降低?
沒有可能是因為股票破兩萬點?房地產又創高峰?
沒有可能是因為經濟變好了?
沒有可能是因為政治清明了?
沒有可能是因為社會安全網建置更加完善了?
沒有可能是因為社會更加的穩定了?教育更加的普及了?
你的所謂研究與所謂實驗
有辦法提供一個沒有汙染的環境
來做實驗組與對照組的比較嗎?
我講句白的啊
你們廢死總是說
這些死刑犯槍決掉甚麼都不剩下
沒槍決掉你們可以拿來作犯罪學心理學精神疾病學的研究
OK啊
那現在已經關死了至少三個死刑犯了
你們做出甚麼研究了沒啊?
還都是那套甚麼小時候窮啊被虐待啊缺乏自信啊
這些早早大家都能猜到的東西
那有沒有研究出一套合理的矯正方案出來?
或者是一套合理的預判篩檢方案出來?
阿抱歉,預判篩檢可能違反倫理對吧
那你們留著這些人到底想研究甚麼?
能造福人類甚麼?
我們多數支持死刑的人
為什麼要因為你們需要論文點數
而放著這些死刑犯活著?
你們拿著這些死刑犯做藥物實驗
甚或者是透過監獄這個相對封閉的環境
進行死刑是否真的能壓低他們犯罪意願的心理實驗
我覺得OK啊
啊,抱歉,這又是違反倫理了啊
不痛不癢的研究一大堆
到底有個毛用?
廢死朋友到今天也沒說出個五四三來
: 國家能不能剝奪生命、死刑有沒有復原可能性,這些假大空的議題,往往是大家爭執的重
: 點,但國家執行任何政策,都不應該僅僅是本於這些意識形態價值觀,而是應該更進一步
: 的衡量這個具體政策的成本效益,而且理論上,政府作為這個政策執行者,應該由政府負
: 責說明死刑的必要性。但我們的國家機關很不負責任,立法者不願意說明、行政院不願意
: 解釋,就連大法官這次的釋憲,也不敢正面挑戰這個問題。導致這次的憲法判決,支持死
: 刑的民眾不滿、廢死團體也不滿,就連法律人都覺得大法官是在逃避爭議。
這有點像是反核的說法
實際上你必須要先搞清順序
如果今天台灣是沒有核能
那反核說核廢料是千萬年垃圾
台灣不該選擇
那這樣的論點有正當性
但當台灣老早使用核能三十年後
反核還是說核廢料是千萬年的垃圾
台灣不該選擇
那這樣的論點我只想問
阿幹,給你廢核,以前的核廢料就消失了逆?
也就是廢話,說了等於白說
(但笑點是,還有一堆腦殘很愛用)
一樣道理
今天台灣已經有死刑一百多年了
是你們廢死的朋友要告訴我們
死刑廢除後
我們可以得到甚麼好處
又會面臨甚麼壞處
好壞處並陳
讓民眾選擇也說服民眾
而不是像你這篇這樣
說甚麼死刑本身效益不高
退一萬步,我真認定死刑效益不高好了
那又怎樣?
一個存在百年的制度
一個被習慣百年的制度
他的存在
就是社會安定的力量
因為它存在
我們社會不用花時間想辦法去說服受害人家屬
不要因為加害者這個泯滅人性的王八蛋還可以活跳跳二十五年後放出來
而感到司法不公,社會不義,天道不彰
對這個世間失去信心
讓好人失去希望
推行一個新政策
我們要從政策的成本效益來說服人民
是你們要說明廢死的好處
而不是要我們支持者去說死刑的好處
這順序根本就不對了啊
由此
那你希望由大法官解釋啥本來就不對了
大法官的憲法法庭是講合乎憲法與否的事情
本來就不具備甚麼政策說明成本效益的責任
甚至他們連碰都不該碰
是該由行政與立法去說明才對啊
你支持死刑,拿來當政見
去說服更多的人民支持你投票給你
讓你取得執政
甚至在立院過半席次
那你就推動廢死啊
有甚麼好說的?
結果用這三小垃圾手段?
要不大法官你帶種如詹森林這般
直接宣告死刑違憲
那我也佩服你為自己的理想感於衝撞社會體制
結果呢?
搞出個口頭上沒廢死
實質上光是那個一致審,就足以讓死刑判決在台灣消失的東西出來
幹啥啊?
你立法院啊?
不就是怕掉票?不就是怕得罪選民?
那好啊,民主最最基本的價值就是人民作主,少數服從多數
那就好好執行死刑啊
有啥問題?
沒有說服足夠的人民支持你們前
卵蛋就給你爸縮著
少在那邊搞些小動作
主要就是噁心,懂嗎?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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