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LoveKMT: 罷免不能宣傳 等著被罰錢吧 101.137.90.181 10/02 12:16
→ GYGY5566: 已截圖檢舉 118.166.84.145 10/02 12:18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20010&flno=52
選罷法規定,罷免可以宣傳,
比照選舉,
任何文宣必須具名,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20010&flno=49
廣電媒體得以收費為罷免宣傳,
罷免不得宣傳的規定,
早在2016年底的大修法、鬆綁罷免門檻那次就取消了。
為什麼國民黨的網軍要造謠、帶風向,
說罷免不能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