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五度判死改無期,司法爽了嗎?

作者: lufuyu00 (nymph)   2024-10-07 11:45:45
2014,一名叫作劉志明的殺人犯,拿鐵鎚狠敲一位退休女教師,讓對方頭骨還有額骨都凹陷了,強姦對方把乳頭咬掉,還搶了兩千元,這樣的人不算情節重大?
理由是什麼?他並非計畫性,這是偶發事件!
我去你媽的,那鄭捷也不該判死啊?情節嚴重不嚴重,跟隨機不隨機,偶發不偶發,有什麼關係?你們這些法匠哪天走在路上,不是被人隨機捅了一刀,而是避開要害捅了十三刀,再看看情節嚴重不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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