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allpass1983請不要學黃一半好嗎

作者: win8719 (win8719)   2024-10-12 13:30:25
噓 allpass1983: 造謠仔,昨天憲法70條怎麼沒把內容打 高雄 10/12 13:04
→ allpass1983: 出來? 高雄 10/12 13:04
→ allpass1983: http://i.imgur.com/Va8kbf0.jpg 高雄 10/12 13:04
憲法70條~釋字第391號的整段話是這樣的
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100&id=310572
 又憲法第七十條規定:「立法院對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立法院
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應受此一規定之限制,而立法院不得在預算案之外以委員提案方式
為增加支出之提議,復經本院釋字第二六四號解釋釋示有案。立法委員於審議預算案時,
雖不變動總預算金額,僅對各機關原編預算之數額在款項目節間作移動增減,然就被移動
而增加或追加之原預算項目言,要難謂非上開憲法所指增加支出提議之一種,其情形與不
增加總預算金額,在預算案之外,以委員提案方式為增加支出之提議,實質上亦無不同,
既涉及施政計畫內容之變動與調整,易導致政策成敗無所歸屬,責任政治難以建立,尚非
憲法之所許。至立法委員對行政院所提預算案所顯示之重要政策如不贊同時,自得就其不
贊同部分,依憲法所定程序決議移請行政院變更,其相關之預算項目,自亦隨之調整;或
於審議預算案時如發現有不當之支出者,復得逕為合理之刪減,均足達成監督施政,避免
支出浮濫致增人民負擔之目的。
整個解釋是這樣~你把我標顏色的字去掉來罵我造謠?
標顏色的字明確告訴你不準委員以任何提案方式來增加預算
三萬加到六萬 預算是不是要加三萬這就是不準的
再來整段話告訴你~就算預算案外的提案也是不可以
你只能合理刪減~你只有刪減權力
再來裡面還有一句話是這樣說的
而現時立法院審議預算案常有在某機關之科目下,刪減總額若干元,細節由該機關自行調
整之決議,亦足以證明預算案之審議與法律案有其根本之差異,在法律案則絕不允許法案
通過,文字或條次由主管機關自行調整之情事。
絕對不准法律通過由主管機關自行調整得之情事
阿你現在通過的六萬是不是主管機關自行調整之情事
他就跟你說法律絕對不能通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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