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選罷法修正的問題,韓國瑜還停留在舊版。
另外就是柯文哲反效果催出罷免同意票。
※ 引述《medama ( )》之銘言:
: 韓看情勢不利 決定冷處理賭罷免人數未達標
: 結果就被罷免了
之前的罷免要「雙二一」。
一半的人出來投票,投票的人一半贊成罷免,才能罷免成功。
所以當時面對罷免案,冷處理是最好的方法。
就算出來投票的100%贊成罷免,如果只佔所有的人的49%,一樣是罷免不成立。
後來2016年民進黨執政,修法改掉了這個雙二一,但還是要25%門檻。
圖:
http://i.imgur.com/reul29u.jpg
黃國昌當年當汐止立委被罷免,就是這個25%門檻救了他:
http://i.imgur.com/hnAjRMl.jpg
69%選票同意罷免,但差一萬多票沒達到25%門檻,罷免失敗。
-
回到韓國瑜案。
韓國瑜當時罷免案本來以為會在25%上下,結果柯文哲講出超級催票的幹話:
http://i.imgur.com/CIdB1xy.jpg
「57萬票可罷免89萬票?好可怕,只要很堅定有4分之1反對就掛了!」
韓國瑜當年選市長,得票89萬。
罷免門檻是57萬(且同意大於不同意)。
柯文哲這幹話一出。
結果就是罷免投票那天整個催出超高投票率,直接用93萬同意罷免輾過去。
懶人包:
舊制冷處理,柯文哲催票。
兩個要素讓韓國瑜被罷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