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應該修成罷免失敗發起人要負責一半費用

作者: jerrylin (嘴砲無視)   2024-10-14 19:00:05
※ 引述《ll6a (老成a~)》之銘言:
: 不然像基隆市長罷免案這種罷免方一堆低能理由的
: 也在浪費公帑太可惡了
: 像是訟棍浪費司法資源失敗要負責訴訟等費用
: 罷免失敗發起人跟團體理應也要負責才對
: 0.0..
比較正確的應該是 由該縣市負擔費用
市民知道要花幾千萬還是幾億自己的錢來排擠其他預算會比較用腦子考慮
這樣無正當性的願意去連署的就少 連第一階段都不會過
甚至可能會被反對的罵你們浪費錢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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