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罷免就是太容易成案無誤!

作者: Bush731 (布希)   2024-10-14 21:43:44
第一階段只要1%的選民就能提案,這門檻不會太低了嗎? 應該修成要5%才對呀!
第二階段只要1成的選民連署就行了, 太低了吧? 應該修成要2成才對呀!
還有,只要做滿1年就能罷免的話 這門檻還是超低的 應該要修成做滿任期的6成才對!
總此以上三大原因,才造成台灣的罷免案成案太浮濫了!
雖然之後不一定罷得成,但太容易成案很容易就成為昨天那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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