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inein (linein)
2024-10-15 17:26:56首先
大家最關心的
如果不來作證
韓國有什麼相關責任:
根據《國會證人和鑒定等相關法律》,
若被要求作為國政監察相關的證人或參考人出席,
任何人都必須遵從。
如果無正當理由拒絕出席,
可能會被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1000萬至3000萬韓幣的罰款。
再來根據中華民國立法院之研究報告:
https://reurl.cc/qvjOgy
南韓最近的新聞:
為什麼南韓會設立這樣的制度?
把事情攤在陽光下
滿足國民知的權利
保障人權,不被骯髒的行政機關掩蓋
另外,跟台灣一樣
都是不能干預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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